武汉部分大商场明码标价签成摆设
(武汉晚报)标价3999元的彩电,卖价3599元,如果你会砍价,还能再便宜50—100元。近日有市民感叹,标价非“实价”,感觉一些商家的明码标价签好像成了摆设。
市民:会砍价的占便宜
记者连日走访发现,商品标价并非实际卖价的情况较普遍,不仅街头小店,一些商场、家电卖场、家居商城等,如今也能讨价还价。
在汉阳一卖场里,标价2600多元的冰箱,销售人员称卖价2400余元,记者反复讨价还价,销售人员表示可再优惠50元。在武昌一家商场,有品牌服饰打完折后,还能再砍下几十元的价。
不少街头小店标价和成交价的差距更大,还有出厂价、亏本价、跳楼价等真假难辨的折价名目,标价580元的外套,普通顾客能还价到400元,而会砍价的可能“砍”到300元。
有市民抱怨,标价和卖价不符,不知其中有多少价格水分,总担心买贵了,会砍价的占便宜,不会砍价的吃亏。有顾客甚至担心,商家故意标个高价,然后假装打折。据了解,市物价局之前公布的去年我市十大价格欺诈典型案例中,就有6件与商家“标高原价、谎称降价”相关。
“为什么不能明码实价,卖多少钱就标什么价呢?”有消费者感叹。
一些商家对此坦言有点难。不少武汉人热衷“淘便宜”,买东西喜欢讨价还价,打折幅度越大、还价空间越大,越能达到促销目的。如直接标出卖价,顾客误认为没有打折,反而不愿意买。
武大经管学院吴先明教授表示,商家标价后打折、允许砍价,都是其促销手段,无可厚非,但必须确保打折真实性,顾客则最好货比三家,掌握大致市场行情,以免被假打折忽悠。
市物价局人士表示,《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必须标明商品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否则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但对“标价不还价”的明码实价,并没有明确要求。如今95%以上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商家正规标价后,进行打折、与顾客讨价还价等属正常。但如虚假打折,物价部门将严查。
责编: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