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落地满月 江城三家旅行社被通报

2013-11-05 09: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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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旅游法》落地满月,一个月来,旅游市场仍有少数心怀侥幸的单位或个人,不定期地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上发布低于本地同行价格的旅游宣传广告,有单位或个人甚至还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昨日(11月4日),武汉市旅游局公布了一个月来专项查处的违法案例,涉及三家旅行社。

  查处单位一:喜洋洋假期武汉分部。

  该机构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取得旅游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今年3月开始,一直以“重庆某旅行社武汉办事处”的名义开展旅游经营业务。其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九十五条,无旅游经营许可开展旅游业务的相关规定。

  查处单位二:四季风行旅行社。该旅行社实为湖北海外十堰中国国际旅行社武汉江北分公司,在《旅游法》实施后,以不合理的低价招徕旅游者,行程中存在自费项目和指定购物点的情况。同时,该分公司还涉嫌未到其辖区内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违反了《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

  查处单位三:汇桦假期旅行社。该旅行社实为深圳港中旅行社湖北分公司,经查该分公司在《旅游法》实施以来,以各种渠道,向武汉市同行发布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与招徕广告。现场发现该公司还有1980元的低价泰国游报价,涉嫌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目前,就上述三家涉嫌违法的旅游经营机构,武汉市旅游局质监部门正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责编: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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