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场电视问政整改通报 28名责任人被问责
(通讯员 操龙 宋达武 谌赪)第二场电视问政继续以纠正和治理基层干部作风为主题,共曝光11个具体问题,市治庸问责办通过下发督办函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深入调查,严肃处理,限期上报结果,28名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1、关于“碧波山庄为何成‘违建山庄’”问题。武汉经济开发区工委、蔡甸区委回告:电视问政当晚,协调相关部门连夜处理,目前碧波山庄架空层的367.5平方米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此问题主要因蔡甸区房管局沌口办事处原主任文成红在负责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蔡甸区房管局向区委作书面检查。
2、关于蔡甸区“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出租车是‘管不了’还是‘管不力’等2个问题 。蔡甸区委回告:关于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电视曝光责任单位系建新工商所,该所共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1人离岗退养,1人请病假,1人被借调机关工作,3人轮休(因“创卫”加班正常轮休),8名外出执法,1名迟到。蔡甸区工商局对工作人员到岗问题管理不力,局党组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建新工商所所长狄义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建新工商所副所长田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建新工商所工作人员钟艳被扣发绩效工资。
关于假冒出租车问题,蔡甸区已将正规公司100台出租车统一标识及颜色,并全部纳入GPS监控平台监管;对违法出租车采取高压打击态势,现累计查处非法营运私家车48辆;燃油补贴已发放到位。拟对公路运输管所所长(副处级)辜金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城市公交管理所所长徐文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祥林予以诫勉谈话。
3、关于江夏区“鱼塘里排污没商量”问题。江夏区委回告:针对江夏区大桥新区大桥村三组鱼塘污染源,现已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关闭排水管网上游的养猪场,并采取综合治理办法、两天内对养猪场进行拆除;由大桥新区牵头,大桥村委会参加,迅速启动与承包户余道勤协商解除承包合同事宜,尽快制定合理补偿方案,并采取其它方式补偿或者帮助承包户余道勤就业。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王建军曾收到关于大桥新区村民余道勤承包鱼塘死鱼的信访投诉,但没有及时调查处理,只是简单地向投诉人作解释说明,误导投诉人,导致投诉人多次向其他部门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关于汉南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康居小区建筑质量差”等2个问题。汉南区委回告:关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纱帽街农机农技服务中心王国强网上玩打麻将游戏问题属实,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扣发一个月绩效奖;区财政局纱帽财政所工作人员上网看节目问题属实,给予支部书记王双建行政记过处分,对所长冯光予以诫勉谈话;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所提前下班问题属实,给予支部书记赵玉众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所长李绪凤诫勉谈话处理。曝光的区人力资源市场接待窗口一名工作人员正在玩网络游戏的问题,查不到违纪单位和个人。
关于康居小区建筑质量问题,区城投公司对小区所有住户进行回访,存在质量问题的进行登记造册,交施工单位维修。反馈有问题户数为43户,已经维修解决了40户,剩余3户正在加紧维修。相关单位责任人在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中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形,给予区建设局建管站站长付学天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区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杜永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区建设局质监站现场监督员辜振雄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区城投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万守祥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分别约谈湖北南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永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人,给予上述两责任单位各1万元经济处罚,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5、关于新洲区“汪集街邱贤大湾村民承包的20亩农田被征用未获补偿但村干部得利”、“‘无证化纤’、塑料回收加工厂躲进村里来污染”等2个问题。新洲区委回告:关于农田征用补偿问题,2005年,邱贤村土地实行二轮延包,时任村书记邱恭金和会计胡基仁就该32亩土地以其他承包方式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承包经营权限为30年,每年缴纳承包费30元/亩,支付时间为每年12月,其中邱恭金17亩,胡基仁15亩,但二人从未上交过承包费,也没有在该土地上种植任何农作物,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的相关农户也未上交过任何费用。2012年,新洲区汪辛公路建设征用邱贤村土地,该32亩土地有部分在征用范围内,经过测量为25.31亩,有七家农户在上面有种植物(其中邱恭金1.8亩;邱海金9亩;邱红安2亩;邱恭文0.5亩;喻泽有1.2亩;喻国强2.67亩;喻国安8.14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的承包形式有两种:家庭承包方式和家庭承包形式以外的其他承包方式”。土地征收后,家庭承包方式的“安置补偿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归承包人;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归承包人,而安置补偿则归发包人。该32亩土地承包期内土地被征收、征用后,邱恭金等7人作为承包人只享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他们对补偿条件不接受。2013年1月26日,该村通过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对7人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款标准进行表决,确定以4668元每亩的价格进行补偿。会后喻泽有、喻国强、喻国安等3人对表决结果满意,和村委会签订了建设用地征用协议书并得到了征地补偿款,邱恭金、邱海金、邱红安、邱恭文等4人对表决结果不满意,未和村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邱恭金等4人的补偿款拨付到汪集街财政所。目前,补偿款一直在汪集街财政所账上。
关于环境污染问题,该无证废塑加工点无任何合法手续,7月4日上午已全部拆除。2012年3月村民开始向区环保等部门投诉,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理。由于利益驱使,该加工点反复拆了建,建了拆,生产废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对三新农电服务有限公司汪集服务站农电工邱金松给予开除留用处理;对汪集街城建服务中心副主任兼街道环保协管员张耀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汪集街党工委委员王顺斋进行诫勉谈话;对汪集街国土所汪集社区负责人万军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汪集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姚泽红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施志红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工商局汪集工商所副所长邱学军(全面负责),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6、关于武汉化工区“家具厂污染为何无人管”、东西湖区“河道上建起化工厂”、黄陂区“难办的规划许可证”等3个问题,有关部门正进一步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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