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明起施行 武汉成立反家暴救助站

2016-02-29 18:32 来源: 长江网
调整字体

  长江网讯(记者 吴晓敏 胡振芳 柳景超)“老公打老婆是家务事?”“老爸教训儿子没法管?”明日起,国内首部《反家暴法》正式施行,反家庭暴力将有法可依。2月29日,为加大反家暴工作的力度,武汉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在市救助站挂牌成立“武汉市反家暴庇护救助站”,受家暴对象此后不仅有法律保护,更有政府部门庇护。

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家暴片段

  丈夫生意失败向妻子发泄 全职太太遭受家暴8年

  20年前,23岁的陈俐(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老公张伟(化名),结婚后,陈俐辞去工作成为全职太太,张伟做生意也一直比较顺利,每个月都会给她一大笔生活费。

  直到8年前,张伟的生意开始出现亏损,他认为是妻子拿钱贴娘家,导致他周转不灵,生意失败,两人常常吵架,吵架时张伟经常控制不住情绪,对陈俐从推推搡搡发展至大打出手,陈俐身上经常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陈俐一直觉得夫妻吵架是家庭矛盾,再加上感念丈夫此前对自己的种种好,因而一直隐忍不发。直到2015年底,陈俐的家人发现陈俐身上伤口的真相,于是带着她到武汉市妇联寻求帮助。

  武汉市妇联安排专业人员上门调解无效后,为陈俐聘请了维权律师,并安排心理医生对她进行心理抚慰。

武汉市反家暴庇护救助站揭牌仪式

  武汉反家暴先试先行 多部门联合健全协作机制

  2月29日,市妇联在汉口火车站地铁站设立反对家庭暴力法治宣传咨询中心宣传点,邀请部分法律专家学者、法官、律师以及维权志愿者,面向广大群众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妇女维权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同日下午,市妇联、市民政局还联合在市救助站挂牌成立“武汉市反家暴庇护救助站”,庇护对象为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需要进行庇护救助的未成年人和申请庇护救助的妇女、老年人等家庭成员,安排好基本食宿等临时救助服务,协调资源提供医疗救治、心理疏导、婚姻辅导、法律援助、安全评估、家庭调解等服务。

  市妇联主席徐丽指出,成立反家暴庇护救助站是市妇联和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而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下一步将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力度,强化多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庇护站特设母婴室为受暴妇女儿童服务

  武汉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介绍,根据武汉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中心提供的数据,2015年家暴接警数为7473件,去年武汉市妇联去年接受家暴咨询230人次,这说明反家暴工作任重道远。

  据了解,武汉市在反家暴工作中先试先行,2013年,市妇联联合市中院开展反家暴人身保护令试点工作;2013年11月,市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印发了《关于开展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2014年,市妇联联合公安、司法、检察、审判、民政、卫生等七个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多部门合作预防、制止和依法查处家庭暴力的工作意见》,2015年8月,市妇联配合市政协召开了“多部门合作预防制止和依法查处家庭暴力”民主协商会,汇集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反家暴工作等,为反家暴法的贯彻与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链接:关于全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

  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预防: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亮点:

  告诫书制度: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责编:朱德华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