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黑窝点老板自称打工仔避罚 终落法网

2016-09-14 17:16 来源: 长江网
调整字体

  长江网讯(通讯员 汪雅玲 殷莉红)一年前,位于中南莲溪寺路的一燃气“黑窝点”被执法人员查封后,“黑窝点”老板自称是“打工仔”博同情逃避处罚。一年后,老板又在原地复营业,每天“闭门”违法从事瓶装液化气收售业务,被执法人员查获,该老板与送气工双双被处以5天行政拘留处罚。“黑窝点”现场的30瓶液化气钢瓶被收缴转移。

  2015年11月,武昌区燃气管办、中南街城管执法中队燃管员在巡查中发现中南路街莲溪寺一非法经营的燃气“黑窝点”,当时即进行了查处。查处过程中,有2名男子在“黑窝点”内,均自称是“打工仔”,来汉不久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当问及“黑窝点”老板的时候,2名男子均称不清楚,还说老板每天都是深夜将燃气罐送到该“黑窝点”,指使自己白天将燃气灌送到指定地点。他们还告诉执法人员:自己也不清楚这个灌气点是否合法。

  执法人员遂向房东进行询问,房东也说老板很少来,自己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租客(即老板),因为房租也是通过转账。执法人员见2名男子穿着朴实,对2名来汉打工的男子心生同情,于是对2男子和房东进行了劝诫、教育,收缴、转移了安全隐患的液化气瓶。

  执法人员查封该窝点后,该窝点一度“熄业”。一个月前,执法人员又发现莲溪寺路上经常有送气工运送来路不明的液化气,在进行细致勘察后,仅发现送气工在该路段来回,但未发现送气点,也就是不知道运送的瓶装液化气点的来源于哪个供气点,这样的动态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高度警觉,于是欲查个水落石出。

  连续几日,区然管办城管员罗献民与中南路街片区城管员张晓忠一起在该地巡查蹲守。终于在今日8点,发现有2名男子左顾右盼之后,拿着两个液化气钢瓶进入一处一楼民房内,随后紧闭大门。这个民房正是去年11月份查获的那出“黑窝点”,这2名男子也正是去年被告诫的“送气工”。

  执法人员随后一直该处蹲守,直到上午10点钟,2名男子才将门打开,将房内的燃气钢瓶往旁边一处货车上搬运,这些气瓶表面大多已经锈迹斑斑,执法人员判断:该窝点为死灰复燃的无证经营燃气黑窝点。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询问,并勘察了该“窝点”。城管执法人员发现,该民房内堆积着部分生活用品,其中1名男子赵某承认这些生活用品是属于自己的,自己平常就住在这间民房内。同时,细心的执法队员还发现,平日巡查过程中,赵某就一直在该燃气黑窝点附近晃悠,于是认定其就是该黑窝点老板,执法人员现场当即控制2名违法男子。并立即通知首义路街派出所,派出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将违法人员带离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过程中,2名违法人员仍然坚称自己是打工仔,只是负责运送,销售燃气罐,是老板指使的,与自己无关。企图再次蒙混过关,逃避法律制裁。

  经公安机关调查,赵某为该燃气“黑窝点”老板、汪某为送气工,赵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储存、运输和销售瓶装液化气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上述兜售非法液化气的2名违法当事人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城管部门对当场查获的30件非法液化气钢瓶全部予以收缴。

  武昌区燃管办执法队员殷骏介绍:任何违法人员不要心存侥幸,试图辩称自己只是打工者、老板不在等理由,来逃避法律制裁、城管部门的打击。殷骏还告诉市民:不论是什么身份的人员,凡是进行无证储存瓶装液化气的,或者非法运送瓶装液化气的,都要受到相同的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编:汤洁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