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检察院办理武汉市首例异地协助监督考察案件

2018-02-13 10:50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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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2月13日讯(通讯员 潘星)“感谢检察机关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让孩子能够回到武汉,回家过年。”小宇的父亲激动地说。

  小宇是一名刚被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从深圳释放回汉的未成年人。近日,在武昌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区,检察官彭艳玲与小宇及其父亲签订监督考察协议,并就小宇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观护帮教工作达成一致。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异地协助监督考察案件,也是未检子系统上线以来武汉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协助监督考察案件。

  “还记得第一次接触小宇还是在一个月前”,检察官彭艳玲介绍,小宇的父亲来到该院未检办案区向检察官寻求帮助。经过沟通了解,承办检察官彭艳玲得知,小宇今年16岁,是武汉人,家住武昌,目前还是一名高二学生。因为涉嫌网上联系贩卖毒品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抓获,并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当地检察机关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但小宇需要接受为期六个月的监督考察。因为小宇家住武昌,父亲希望小宇能够尽快回到武汉,回家过年,恳请武昌区检察院能够接受小宇的案件,对小宇进行帮教。

  随后,彭艳玲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正需要协助。经过沟通,承办检察官对案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小宇在学校住读期间,因为网上交友不慎,结交了涉毒人员,正值青春叛逆期的小宇,出于好奇心向网友“叶子”购得毒品,后经网上联系约定将购得的毒品大麻5克贩卖给家住深圳的网友“小风”。小宇按约定将交易的毒品通过快递邮寄至深圳给“小风”,“小风”通过小宇发送的购物网站链接支付给小宇人民币500元。案发后,小宇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抓获,后被移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深圳检方考虑到小宇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年龄等因素,决定对小宇作附条件不起诉。考虑到小宇家住武昌,南山区院希望武昌区检察院予以协助对小宇进行监督考察。

  在接到深圳检方的委托后,彭艳玲多次就小宇的案件事实,前期调查,以及如何有针对性的对小宇开展帮教与深圳检方进行沟通联系,最终确定了一套系统的帮教方案,并随即展开了对小宇的帮教考察工作。

  签订协议当日,检察官彭艳玲首先向小宇强调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应遵守的规定,接着针对小宇涉毒犯罪的情况,检察官以“远离毒品,让青春在阳光下绽放”为题,为小宇特别定制了一堂微型普法课。随后,彭艳玲以案释法,从常见毒品犯罪、毒品犯罪的危害以及预防举措等几个方面对小宇进行法治教育。在她的耐心教导下,小宇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谢谢检察官,以前我不知道毒品的危害,现在懂了,以后不会再沾毒”,小宇懊悔不已。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虽然小宇回家了,但是帮教工作才刚开始,要让小宇实现心灵上的回归,我们还需要一起努力”。彭艳玲这样告诉小宇的父亲。小宇的父亲表示,小宇的此次涉罪的确与家长平日疏于教育有关,今后一定加强与孩子的交流,并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帮教,让孩子早日回归正途。

  责编: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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