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却不给发票,影响办证
长江网1月11日讯 1月10日,网民古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ID:whlycjw)上反映:她是汉阳区某楼盘的业主,去年6月收房时,开发商统一收取住房维修基金,如今半年过去了,却一直未给发票,导致她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
记者采访古女士,她说二期3栋的业主们在办理收房手续时,开发商统一要求一次性缴清维修基金才能收房,且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大家都足额缴纳了维修基金,开发商收钱后只开了收据,但没有发票。”古女士说,如今很多业主急着办理房产证,但由于开发商迟迟不给维修基金发票,导致房产证办理受阻。
古女士说,曾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回复称维修基金已经交到房管局,但至于为何没开发票,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古女士期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记者注意到,该留言已经转办给汉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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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