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城管执行绿化新《条例》物业,小区未履行绿地养护职责被罚款

2019-10-10 21:07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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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讯(通讯员周玉琴 李紫君)近日,汉阳城管针对花前树下小区毁绿占绿情况进行查处,依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进行罚款,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对其整改。

小区居民王阿姨告诉长江网记者,“之前,一楼的住户圈地种菜,楼上居民不敢开窗通风,菜地铲除后,原本的绿化也没有了。现在异味没有了,绿植也回来了。”

长江网记者在现场看到,花前树下小区的工作人员手持铁锹、小铲等工具,为损毁的绿化带重新铺设草皮植被。

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现场负责人告诉长江网记者,此次查处的汉阳区花前树下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小区的绿地因长年未得到有效维护,个别居民还通过建护栏、砌砖墙、安铁门等方式,占地种菜。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物业武汉楚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违法通知书》。依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养护管理责任人未按照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养护或者未履行养护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此次对武汉楚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两千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协助物业公司进行毁绿占绿整治,要求物业要及时发现,及时管理,确保整治过后,毁绿占绿的这种情况不再反复出现。

据悉,此次是《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修改以来针对物业不履行绿地养护职责的第一例处罚。目前,花前树下小区已恢复绿地13处,总面积约100平方米。花前树下小区物业表示,部分绿地因为季节、阳光照射等原因,暂时无法迅速恢复。但是开春后,会采取相应措施对剩余绿地进行全面“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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