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在车站路住的骆先生,到位于车站街的“郑远元足疗店”去做足疗保健,并让足疗技师挖了鸡眼,总共花了10元钱。
回家后,骆先生感到脚不舒服,第二天脚红肿得厉害。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脚部感染,多次打针换药,共花了800余元治疗。
骆先生认为,由于足疗店挖鸡眼时挖得太深,长时间难以愈合,导致他行走不便,不得不在家休息了近一个月。随后,他找店家交涉,店家赔偿了1500元,骆先生对赔偿不满意,双方发生纠纷。
江岸天声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前往调查。足疗店承认是挖得太深,且没有做好消毒工作,导致骆先生脚部肿烂。
昨日,经工商部门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店方再次补偿骆先生800元医疗费,两次共计赔偿2300元,并赠送一张500元的足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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