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凌晨3时许,阳新女子孔某向洪山警方报警称:小叔子明某自称在石牌岭吴家湾20号房间内杀了人。接警后,洪山民警迅速赶来现场勘察发现,死者为一名女青年,被刺死亡。民警很快获悉明某已经逃到汉阳,遂前往抓捕。但是,明某已经于当天早上7点离开了。
明某的哥哥闻悉弟弟杀人后迅速赶到武汉,配合警方追捕。洪山警方一路追踪至大冶、阳新等地,哥哥也反复与弟弟电话联系。当晚7时许,哥哥终于打通了明某的电话,劝其投案自首。当日晚9时,明某在阳新投案自首。
明某交待:他9月6日来汉探望打工的哥嫂,因哥嫂有事回阳新,他便暂住在哥嫂的家里。7日晚12时许,他从石牌岭一休闲店将一女子带回嫖宿。8日凌晨2时许,该女子要求离开并索要的士费。两人争执中,明某用剪刀猛刺该女颈脖、身体,致其死亡。随后,明某打电话给嫂子说了此事,又乘坐出租车来到汉阳一网吧上网。当天早7时许,明某从傅家坡长途汽车站乘车逃回阳新。
目前,明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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