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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广州中院门口泼汽油纵火被当场制服

发表时间:2010-08-16 16:08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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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 “有人泼汽油,快来人。”尖叫声中,值班室外墙腾起烈焰。昨日上午9时25分许,广州,一名白衣男子在越秀区仓边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泼汽油纵火。保安及时发现状况并将纵火男子制服,火势短时间内被扑灭,没有人员伤亡。

  男子随后被警方带走。据了解,该名男子名叫凌某,广州市白云区人,纵火原因警方正调查之中。

  现场:值班室外墙被烧黑

  纵火后,现场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汽油味。纵火的中年男子高大壮实,身穿白色上衣,在法院门口被三四名穿制服的法院保安按住。他手上戴着手铐,神情激动。

  被纵火的地方是广州中院保安值班室。经剧烈燃烧后,值班室外墙、玻璃窗和天花板都被熏得乌黑。工作人员用自来水冲洗时,飞溅的水花在地面汇集后泛着油花。

  事发时,法院工作人员报警求助。警方接报后10分钟内来到现场,简单询问后将纵火嫌疑人押上警车。现场随即拉上封锁线,两名警察在现场拍照取证,在封锁线解除后,一个能装载大概20升液体容量的铁皮桶被警方带走,该铁皮桶正是当时纵火装汽油的容器。

  目击者:男子泼汽油后立即点火

  回忆事发经过,目击者曲先生用了两个词语———“突然”和“震惊”。当时他正在一士多门口看报纸,周日的士多生意很淡。上午9时25分,他忽然看到士多对面一名白衣男子拿着铁皮桶往法院保安值班室墙面上泼洒液体,“连泼了几下,都泼在墙面上”。

  周日法院休庭,门口没有保安站岗。不过男子的异常举动引起了值班室内工作人员的注意。值班室有10多平方米大小,里面有数张办公桌。一名男保安和一名女工作人员从值班室里冲了出来。

  在他们冲出的时候,白衣男子拿出打火机往刚才泼液体的地方点火。火焰立即腾起,顺着液体之前泼洒流动的轨迹剧烈燃烧,值班室玻璃窗瞬间被火包围。

  现场开始传来尖叫声。“有人泼汽油,快来人。”之前冲出的女工作人员大喊。在听到尖叫声后,四五名穿制服的保安从法院冲了出来。目击者说,白衣男子没有逃跑,而是想继续纵火,保安一拥而上,将该男子死死按住,铁皮桶也被抢了下来。往里看,桶里装的果然是汽油。

  在将纵火男子制服后,一些保安拿来灭火器和接上自来水管灭火。大火5分钟后被扑灭。众多目击者表示,从纵火到灭火整个过程不到15分钟。

  事后记者沿着仓边路两个方向一路询问,附近没有市民留意到有白衣男子提铁皮桶经过。

  法院说法

  纵火男子并无案件在中院

  由于外墙和玻璃窗乌黑影响外观,昨日现场解封后,广州中院立即组织人员用水和洗涤剂进行冲洗。昨日上午11时许,几名泥水工也被叫来,对熏黑的天花板重新粉白。

  “幸亏值班室里面没有泼上汽油,而外墙是大理石,没有可燃物,加上保安及时制止,没有人员伤亡。不然后果严重。”昨日,广州中院调研室一名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气愤地表示,“这是保安值班室第二次无辜遭难”。在去年4月10日,广州市中院曾被一名男子持刀斧打砸,值班室的窗户当时被砸烂。有消息透露该名男子疑似精神病患者,和中院并无瓜葛。

  他说,这次故意纵火的男子凌某经过警方审理,得知是广州市白云区人。“我们中院通过检索系统对该男子姓名进行检索,发现这个人并没有案子在中院有审理,纵火完全莫名其妙,搞不明白”。

  警方通报

  妥善处置一涉嫌纵火事件

  南都讯 广州越秀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昨日上午9时许,一名男子在仓边路某机关单位门前,将装在一铁罐里的汽油泼向传达室的玻璃窗口,并用打火机点燃。传达室的工作人员见状,迅速将火扑灭,并将该名男子控制。越秀警方接报后,马上派出民警到场处置,将该名男子带离现场,事件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查,该名男子凌某是广州市白云区人,作案动机未明。警方现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将依法据实处理。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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