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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邀监督员”,这些你应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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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18:17 来源: 湖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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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特邀监督员
  公开选聘以来
  大家 反响热烈、 参与度高
  截至8月17日
  共收到 1000余份报名申请表
  也有不少报名者在后台 留言
  咨询关于特邀监督员的详细信息
  下面交警蜀黍就来一一解答
  报名日期
  特邀监督员报名截止日期:
  8月31日
  选拔流程
  特邀监督员将按照 宣传发动、选聘公告、内部推荐、资格初审、实地考察、研究确定、社会公示、正式聘任、公告名单等程序选拔。
  聘任范围
  特邀监督员从事的是无报酬的社会志愿活动,推荐人选主要从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知名人士、道路运输从业者及其它与道路交通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业中产生。
  聘任年龄
  特邀监督员年龄
  一般 不超过60周岁
  需身体健康
  具备履行监督员职责的
  时间和精力
  ↓↓点击查看↓↓
  特邀监督员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细则


  聘任期限
  特邀监督员每届聘任期限为三年。
  特邀监督员职责
  特邀监督员主要有6个方面职责:
  01
  监督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及其民警、辅警履行职责、执勤执法、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等;
  02
  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部门及其民警、辅警的检举、控告;
  03
  受邀参加重大专项执法活动检查,以及对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服务大厅、驾驶人考场有关场所、机动车检测站等进行明察暗访;
  04
  收集、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
  05
  对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宣传推介交警队伍的先进事迹,向有关部门反映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办法,并协助推动解决;
  06
  受省公安交管局委托办理其他事项。
  *特邀监督员应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履行监督职责。
  特邀监督员义务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邀监督员履行职责时应遵守以下义务:
  01
  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履行职责中获悉的警务工作秘密;
  02
  对公安交管部门及其民警、辅警执勤执法进行现场监督时,需出示特邀监督员证件。特邀监督员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03
  不得以特邀监督员名义开展与履行监督职责无关的活动。履行特邀监督员职责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以特邀监督员名义参加社会活动或者公开发表言论的,应当事前征得省公安交管局同意;
  04
  不直接干预公安交管部门及其民警、辅警正在进行的执勤执法工作;
  05
  积极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活动,每年提交一份个人监督履职材料。
  特邀监督员
  反映转递的事项将如何办理?
  特邀监督员反映、转递事项,由省公安交管局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结合“找堵防”“厅局长信箱”等工作机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01
  特邀监督员日常反映、转递的事项,按照局机关“厅局长信箱”工作机制进行签收、登记、转办、回复。
  02
  特邀监督员也可以“直通车”形式,直接向局纪检督察部门反映有关投诉、举报事项,由局纪检督察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回复。
  此外,省公安交管局将采取随警监督、明察暗访、调研座谈等形式,不定期组织特邀监督员对公安交管部门执法执勤活动和“窗口”单位执法服务情况,民警、辅警遵规守纪情况等开展监督活动。遇有重大举措出台、重要信息发布、重大典型宣传、重要警务活动,将主动向特邀监督员通报或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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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邀监督员”按钮 进行报名
  最终聘任名单将在 “湖北交警”
  及主流新闻媒体账号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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