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为了净化辖区交通秩序,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按照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部署,持续开展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双节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案例一:
9月23日20时许,机动中队副中队长伍淼带队在某重点开展排查工作时,一辆正向卡口驶来的小轿车引起了伍淼的注意,伍淼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伍淼发现该车在车尾私自加装了一个炫酷的尾翼。由于该尾翼已经超出部分车体,且仅仅是用螺丝固定,存在一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驾驶员周某承认其为了追求个性吸引眼球,才私自加装了尾翼。随后,伍淼对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责令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案例二:
9月24日23时许,机动中队民警操文高带队在某重点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工作,在对一辆私家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沈某眼神闪躲并隐隐有酒味从车内飘出,操文高立即对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1 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9月24日21时许,一中队副中队长潘琤带队巡控至关山大道时,发现一辆面包车看到警车后突然连续变道企图驶入辅道,这一行为引起了潘琤的警觉,随即示意该面包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询,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都正常,但打开后车厢发现,该面包车后车厢座椅被拆除,车内拉了一些货物,俨然变成了一辆“小货车”。据了解,驾驶员王某为了方便拉货,将后座拆除。潘琤在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