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9 日 17 时 40 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等级公路大队指挥室接到司机报警称,自己驾车行驶至四环线长徐向新天铺互通桥上时,车上货物不慎滑落。因货物沉重,无法自行移动,遂希望民警予以处置。
指挥室值班人员立即嘱咐司机打开双闪并在来车方向 150 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同时要求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接警后,四中队民警程军带领辅警祁诗科赶赴现场处置,抵达后发现一个巨大的压缩捆扎物横置于主车道最右侧车道内,整个车道被完全占据。当时天色已黑,高速公路又无照明设施,驾驶员只能凭借车灯在近距离观察,而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难以及时处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程军迅速用锥桶在同车道内对来车方向 150 米外进行封闭,并指挥辅警用闪光指挥棒进行摇晃警示。同时,开启警车的警报器并用车灯照亮散落物,为来车提供更远的可视范围。随后,程军立即联系道路养护单位和施救单位工作人员尽快赶到现场进行清渣除障作业。最终,在多方人员的协同处置下,于 19 时将障碍物清除,成功排除险情,道路恢复正常通行状态。
武汉交警提醒:各位货运车辆驾驶人朋友,在行车前和行车过程中务必检查货物是否捆扎牢固,变道、转弯时降低车速谨慎驾驶,避免 “祸” 从 “货” 起。若发现车上所载物品或车辆零件在高速公路上掉落,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若可以自行处理,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掉落物品;若无法处理,则应打开危险报警警示灯并在来车方向 150 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求助,切不可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