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对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备案审查
11月23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明确,武汉市已从制度层面将市“一府一委两院”、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当于进行“法治体检”,即对照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标准,对报备文件逐件逐条审查,重点审查其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与上位法相抵触,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情形。
2021年6月9日,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本次会议,第二次听取和审议了该工作。
2021年7月以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共接受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0件,对所有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进行形式审查、登记备案。经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不符合报备范围、格式或者要求的,予以退回;对迟报的,予以提醒,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按照要求报备的,予以通报。一年多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共退回存在文本不标准、文件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9件,督促有关文件制定机关纠正存在合法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2件,提醒存在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6件。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将完善备案审查工作通报、考核、专项报告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区级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常态化、规范化。2022年,全市13个区人大常委会将全部落实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要求。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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