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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法院召开第二期模拟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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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15:34 来源: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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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模拟审委会
   第二期




  001
  模拟案件讨论


  “我同意第二种意见,本案不应继续审理,应驳回原告的起诉……”“我同意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继续审理,并作出实体判决……”3月17日,青山法院第2期模拟审委会正在热烈讨论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15名青年干警分别担任模拟院长、模拟委员及模拟案件汇报人,纷纷围绕自己的观点展开充分论述。讨论结束后,本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敬明从报告撰写、发言内容、案件办理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和指导。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彬林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参会的青年干警态度认真、准备充分,展现出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综合素养。
  002
  活动意义


  ”
   01
  一是有助于工作开展。审委会是人民法院的办案组织和决策机构,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其议事议案的决策水平直接代表着人民法院的整体司法能力,“模拟审委会”的开展有助于年轻干警学习了解审委会工作流程,为今后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02
  二是有助于交流学习。来自不同部门的干警通过不同角度分析讨论案件,能够通过综合分析产生新思维,发现新角度,论述新观点,能够通过热烈讨论活动锻炼语言表达,培养逻辑思维,提升综合能力。
  03
  三是有助于人才培养。院党组十分关注年轻干警培养,通过 “模拟审委会”活动能够不断激发干警潜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培养年轻化、专业化干部队伍。青年干警要把“模拟审委会”作为整装出发的站台、展现才华的舞台、成长进步的平台。
  003
  工作要求
  活动最后,王院长对活动开展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遵守规章制度,立足本项活动提升办案能力。要严格按照审委会工作规则开展活动,汇报案件、发言提问、表决投票等均应遵照审委会议事流程。同时,在案件讨论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案件讨论既要解决问题,讨论案件处理结果,还要发现问题,对案件办理细节提出问题及建议。
  二是加强学习交流,寻求多项举措营造学术氛围。积极“引进来”,寻求与法学会等论坛的共建合作,创造在本院举办研讨会的机会。鼓励“走出去”,大力支持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理论研讨学习,拓宽知识视野。
  三是理论联系实践,开拓思维格局进行案件办理。要培养系统观念,不能就案办案,要综合考虑各项情况,做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注重办案细节,加强做群众工作的技巧和能力,通过法院工作化解双方矛盾,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最终目标。
  图文编 | 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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