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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5月拉练检查活动实录——第一站: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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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20:33 来源: 湖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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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不够有力,干警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够深刻,院庭长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失位缺位,市中院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不到位。”
  “环资审判专门化建设滞后,‘三合一’审判没有实质化运行。”
  “立案登记制落实不彻底,部分基层法院仍存在拖延立案、变相不立案的情况。”
  在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的深刻剖析中,省法院开始了5月拉练检查活动。
  一整天时间里,经过13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和7位院领导“一竿子插到底”的点评,咸宁中院存在的问题逐渐清晰,一幅精准画像呈现在大家眼前。


  会议认为,咸宁中院主要存在3个突出问题: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及其严重性认识不足、反思不深,不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中院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作用发挥不彻底。
  二是两级法院思想不够解放,争先创优的拼搏意识不强,向前向上的冲劲不足。两级班子在审判执行工作上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未能在工作中形成合力。缺乏深入系统学习的意识,对新的司法理念的接受慢,不能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要求。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存在“躺平”思想,对自身要求不高。
  三是整体工作水平不优,有些审判指标在全省法院排名中等偏后。具体表现在办案效率指标不理想,全年结案进度不均衡,存在前松后紧问题。2021年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长高于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长10.55%。适用一审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不够积极,有四家基层法院低于全省均值。执行工作存在较大短板,执行到位率、执行案款发放等工作严重滞后,不明款清理不彻底,“一案一账户”管理存在不足,终本案件质量不够理想,评查为不合格案件比例较高。行政审判存在严重短板,在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上力度小,服判息诉率低。少数法官责任心不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为民理念不强,对有些程序性问题把关不严。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和管理不强,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的举措不多。


  “今天的拉练检查活动让我如坐针毡、如芒刺背。省高院对咸宁两级法院的全方位体检和精准画像,使我深感压力和责任重大。全市两级法院将深刻认识这次拉练检查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制定问题清单,深入自查自纠,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从主观上思想上深挖根子,坚决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动真碰硬见真章。两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好头做表率,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通过一级带着一级干,唤醒广大干警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向着咸宁法院在今年提出来的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的目标不懈努力奋斗。”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表态。


  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海华参加拉练检查活动并表示,咸宁市委、市委政法委坚决支持省法院以问题导向推进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支持法院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深化诉源治理、打造过硬队伍。与咸宁法院一道共同研究问题整改举措,推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作者:许娇
  视频:蒋昊
  摄影:王亚姿
  编辑:朱娟
  核稿:柯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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