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院闻】全面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能动作用——贾石松调研长江沿岸湿地司法保护工作

7月19日,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一行到枝江市调研长江沿岸湿地司法保护工作,实地察看了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枝江市委书记余峰参加调研。

调研中,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盼介绍了枝江法院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了公园建设前期退渔还湖、拆违控违、生态修复、全域复绿、系统治理等工作。随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贾石松对金湖国家湿地公园在积极践行“长江大保护”,加快长江湿地生态修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高度赞赏。 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际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也将于11月在湖北武汉举办。 武汉海事法院将以学习贯彻湿地保护法为契机,积极履职担当,加强长江沿岸湿地司法保护,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贾石松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武汉海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努力构建湿地保护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全面加强长江沿岸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贾石松强调,近年来,位于枝江市的宜昌船舶工业园造船量逐年递增,枝江市船舶制造产业发展迅猛。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要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走访企业,摸清企业需求,与枝江法院一道,为船舶制造企业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推动长江航运业蓬勃发展。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办公室主任孔令刚、宜昌法庭负责人熊文波陪同调研。
供稿:研究室
摄影:杨静文
编辑:罗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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