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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矛调中心”开庭是一种什么体验?快!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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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5 20:54 来源: 武汉黄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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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陂法院入驻黄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第一案开庭
  
  “黄陂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在清脆的法槌声中,近日,黄陂区人民法院入驻黄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审理的第一案宣布开庭。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11月起王先生向生产床垫的张先生采购多笔订单,订单金额共计五六万元左右,王先生陆续支付了多笔货款。后经双方对账结算,2022年6月27日,王先生向张先生出具一份欠款凭据:“今欠到床垫款玖仟贰佰元整,每个月15号付1500元,付清为止”。第一期还款日期到期后王先生未支付对应款项,张先生通过微信、电话等多次催要,而王先生因资金困难无法支付对应货款。因此, 2022年7月18日,张先生到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清偿未付货款9200元。
  区法院案件分流人员在仔细查阅张先生的起诉材料后,鉴于该案诉讼标的不大,法律关系明确,在征求王先生同意的情况下迅速将此案分流至黄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开展诉前调解,但由于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未达成一致意见且张先生要求立案开庭审理,按照“统一受理登记-当场分类转办-现场接访调处-主动代理催办-跟踪落实反馈”的模式,黄陂法院于2022年7月25日立即立案,黄陂法院入驻黄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诉前调解法官团队在电话联系征求双方同意后采用快审速裁审理本案,于是立刻排庭并定于2022年7月28日在黄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开庭审理。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充分举证质证,有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承办法官发现二人系商业合作关系且双方在结算后进行过多次沟通,王先生2年间已支付过多笔货款,现王先生因市场等原因资金受到影响,双方仅对9200元的余款付款数额未谈妥而陷入僵局,考虑到王先生不想因本案信息上网而影响自身信誉,且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因此,双方就余款付款数额有调解的可能,遂组织当庭调解,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地释法明理,细致分析调解和判决两种结果对其自身发展的利弊、欠款回笼与个体生存之间的关联以及两人继续合作经营共同发展的愿景。最终二人达成调解协议,且王先生当场履行支付义务。因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且双方当事人均不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故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场“小矛盾、互体谅、大温情”矛盾纠纷 就在区矛 调中心得以化解。 至此双方握手言和,一场跨越2年的买卖合同案件在“非诉解 纷+快审速裁”中做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个字,快!”


  此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全流程只用时3天,对于在黄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开庭体验,承办法官坦言——“一个字,快!”而这种体验的背后,是近年来黄陂区人民法院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主动拓展司法服务半径的成果体现。
  近年来,黄陂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将繁简分流、简案快审与多元解纷有机结合,由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对在矛调中心久调不成的案件及时开庭审理,力争让排查走在矛盾发生前,让化解走在矛盾激化前,让处置走在矛盾冲突前,以快审快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今后,黄陂区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提升团队合力,不断创新机制,致力于通过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简案快审、繁案分流等多种形式,借助黄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着力构建分层递进的解纷流程,促进更多案件分流至诉讼外解纷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智慧法院”“线上调解”的创新e模式,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在诉前,真正实现解决纠纷只进“一扇门”,变矛盾“接收站”为问题“终点站”。
  — END —
  图文:立案庭
  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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