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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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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9 10:41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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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的话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加大环境权益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不断深化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11月1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开设“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专栏,集中展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队伍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与风采。

  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江苏省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三审合一集中管辖江苏全省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开启了江苏环资审判“9+1”机制改革之路。

  南京环资法庭logo

  江苏环资审判“9+1”机制改革设置图

  南京环资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418件,结案1121件。这支年轻却肩负重任的队伍,在历练中逐渐成长,成为服务保障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南京环资法庭干警合影

  中国庭审公开网第一千万场直播荣誉证书

  构建“9+1”模式,办好每一起环资案件

  南京环资法庭受理的首起案件,即前往案发地开启巡回审判模式,审理了全国首例从捕捞、收购到贩卖鳗鱼苗"全链条"打击的“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该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收录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庭审照片

  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三年来,南京环资法庭审理了一批在全国、全省产生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干警们用法律思维审判、用脚步丈量江苏大地、用心用情守护美丽家乡,每一起备受瞩目的环资案件的背后都凝聚着全庭干警的辛苦付出。

  碰撞擦出火花,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如何既能遵循“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也能兼顾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需求?如何在司法实践中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人民法院到底能做些什么?南京环资法庭在一次次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裁判规则,提高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成本的裁判规则,遏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失整体性认定规则,全方位、全要素考虑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确定生态损害修复赔偿费用;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裁判结果执行机制,建立特色司法修复基地,推动恢复性司法裁判结果落实落地。

  庭审中证据展示

  南京环境资源审判长江新济洲研究修复基地

  擦亮环资名片,充分保障公众参与

  在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内,全国首个以法院为主导建设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成为大家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去处。展馆分区域介绍了江苏法院审结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增殖放流活动体验区等板块内容,今年开馆以来,共计接待参观游客10920人。

  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

  游客参观照片

  南京环资法庭除定期发布环境司法报告和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外,还编写出版《中国环境司法改革之江苏实践》(中、英文版)、《以案释法·漫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书籍;参与“非凡十年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主题直播等活动。南京环资法庭将环境资源普法宣传的触角延伸至各处,宣传名片越擦越亮。

  《中国环境司法改革之江苏实践》中文版

  《中国环境司法改革之江苏实践》英文版

  以案释法·漫画生物多样性保护

  “非凡十年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看江苏——走进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直播节目现场图

  新时代、新征程、再出发。南京环资法庭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起点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保障更加美丽、更加宜居、更加令人向往的“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编辑: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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