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积极听取律师辩护代理意见 ——湖北法院扎实推进“两个试点”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12月9日下午,湖北法院召开“两个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座谈会,全面了解今年8月以来在民事诉讼中接受法律监督的配套措施试点工作和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措施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试点推广工作。湖北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参加会议。
今年8月,为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律师对审判权力的制约监督作用,湖北省法院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接受法律监督的配套措施试点方案》和《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措施试点方案》,决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以上两个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荆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关于在民事诉讼中接受法律监督的配套措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宜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机制运行措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试点期限自2022年8月1日起,期限1年。目前试点时间近半,收效显著。
在认真听取试点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后,覃文萍对“两个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她指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法院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细化试点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创新举措,强力推进,对长期未结案件、重点信访案件、久执不决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引入检察机关监督和律师监督,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与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协等单位联系协商,形成工作合力,这些更加坚定了全省法院抓好两项试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就进一步推进两项试点工作,落实游劝荣院长关于两项试点工作要“总结经验、扩大试点、成熟的推广”的要求,覃文萍强调:
一要提高站位 ,高度重视。两项试点工作是全省法院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路径,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试点法院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作为,在先行先试中创造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要积极稳妥 ,扎实推动试点工作。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既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又要求真务实、稳妥推进,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试点工作。
三要扎实推进 ,按时完成试点任务。试点法院每月要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省法院审管办。省法院审管办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四要加强调研 ,保证试点工作成效。各试点法院和省法院审管办要注意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各项改革举措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总结经验、提练亮点,为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省法院二级巡视员李小菊主持会议。
荆门中院、武汉市青山区法院、荆门市东宝区法院、通城县法院、武汉市新洲区法院、云梦县法院、宜都市法院分别汇报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作者:许娇
摄影:朱向东
编辑:李菲
核稿:邓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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