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6月28日17时更新)
一、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隔离措施自动解除。
二、对6月16日(含)以来有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和沙头街道;6月17日(含)以来有辽宁省丹东市、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路街道、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普陀区真如镇街道、闵行区七宝镇、宝山区顾村镇、淞南镇和大场镇、松江区中山街道、青浦区练塘镇、崇明区新海镇、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6月18日(含)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6月20日(含)以来有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安徽省宿州市泗县;6月21日(含)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福田区梅林街道;6月23日(含)以来有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官山镇;6月24日(含)以来有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6月25日(含)以来有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淮北市濉溪县濉溪经济开发区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管控区域调整后,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和时间随之调整。对我省划定管控区域以外的北京市和上海市来鄂返鄂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纳入7天社区健康检测。
三、所有外省来返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落地查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来源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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