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自然资源部关于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的公告

新闻中心 > B首页 > 生态频道

2022-03-17 13:43 来源: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字体:
  2022年第1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决定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将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等省级行政区域内申请人送审的以下地图委托北京、吉林、浙江、山东、广东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等测绘地理信息局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地图审核:
  (一)全国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图、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以及台湾地区地图;
  (三)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
  其中,导航电子地图等除外。
  二、委托期限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3月16日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