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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环评审批八项措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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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00:00 来源: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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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湖北省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发布了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实行容缺管理、推行并联审批、简化项目环评、提升服务效能等八项措施,积极助力武汉市经济“开门红”以及全年“再续精彩”目标任务。

  深化告知承诺审批改革

  全力以赴支持重点项目落地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发布《武汉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3个国家级开发区编制报告表且不属于园区禁止建设的工业类项目、全市范围内70个行业的项目按照适用范围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涵盖了环境污染程度较轻、环境风险可控的大部分工业、城市基础设施、民生类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后,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开展实质性审查,直接出具环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取得项目环评批复后即可开工建设。

  据统计,2022年,武汉市纳入环评告知承诺范围的457个项目,涉及项目投资792.8亿元,项目数量占比从文件印发前的34%提升至63%,大幅减少项目环评整体用时。

  消除环评审批难点堵点

  积极推行多项优化服务措施

  面对环评审批中的难点堵点,武汉市环评审批服务摸索出一套“瘦身组合拳”,大大压缩了环评审批时间。

  建立容缺容错工作机制。通过有效减少环评文件修改,以及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排污权交易等环节用时,项目环评审批进一步提速。对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办理,允许建设单位后期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完善相关措施。在环评技术评估阶段容缺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文件,正式批复前同步落实总量替代来源;在环评报批时容缺排污权交易手续,由企业书面承诺6个月内完成排污权交易;在报批公示阶段对非重大问题容缺环评文件修改,直接在项目环评批复中明确具体管理要求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予以落实。

  打破环评审批前置壁垒。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对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中未规定作为环评前置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事项,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直接在环评批复中提出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其他职能部门相关手续的管理要求。同时,鼓励支持项目实行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申报,实施“一次申请,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创新服务模式,帮助企业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降低运营成本。

  优化精简环评管理要求。简化改革措施包括降低评价级别、简化评价内容、免于环评管理等,以及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已按要求完成规划环评区域内入驻项目实施简化环评管理的相关改革措施。据统计,2022年推动194个项目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帮助企业和环评单位加快环评文件编制,涉及项目投资404.47亿元。

  巩固提升环评服务效能。实行重点项目环评清单式管理,分类建立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基金申报项目、稳经济工作清单项目、环评要素保障项目、中长期贷款项目等6类项目环评管理工作台账,涉及项目1000余个;实施专人负责制及环评动态更新管理模式,加大协调环评跟踪服务力度,调度环评进展30余次。

  推动环评服务提质增效

  打造环评领域优良营商环境

  健全跨部门、多层级协调会商机制。武汉市建立推进有效投资重点项目协调机制工作专班,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参与重点项目联合会商,主动与市发改、交通、城建、水务、城管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渠道,通过现场督导服务等方式,提前介入,主动作为,指导建设单位落实环评管理要求,助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

  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22年,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环评审批服务送政策上门活动,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别赴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江夏区、青山区、东西湖等区,向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宣讲新出台的八项措施,沟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加强环评审批工作指导,指导完善工作流程及管理机制。

  建立高效便捷、政企互动的沟通渠道。通过走访、调研、培训、建工作群等方式,武汉市生态环境部门与项目建设单位、环评编制机构建立起畅通的交流渠道,提供高质量环评指导服务,听取建设性的意见,共同推进全市环评领域创新发展和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打造质量优先、规范有序的中介市场。坚持将环评质量作为环评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持续加大环评编制机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制定环评与排污许可3年监管行动计划及各年度工作方案,坚决打击环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的行为;建立环评质量定期通报工作机制,每月对环评编制机构服务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已审批环评文件开展技术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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