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建设领域项目谋划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一
背景意义
城建项目涵盖了城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供给与安全等多个方面,城建投资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目标,进一步提升各地住建部门谋划推进城建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城建项目对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功能,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城市建设领域项目谋划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针对城建项目与规划、政策、资金投向衔接不紧密,城建项目“找钱难”“融资难”,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立足于构建城建项目“投融建管运”一体化机制,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城市更新、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新城建等重点政策部署,对城建项目的谋划、前期、实施、投融资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梳理了部分重要法律法规文件,选择了部分案例供各地在实践中参考借鉴。
二
主要内容
《指引》分为项目谋划背景、基本概念、基本思路、基本要求、重点谋划方向、项目投资及资金申请需求、组织实施管理和保障措施等8个章节。
(一)项目谋划背景
新的发展阶段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0〕8号)等要求,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更好发挥政府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引导作用,重点围绕政策导向、需求潜力、资源禀赋、区域优势等方面,精准谋划储备一批城建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促进项目常态化谋划、动态化管理、全周期推进,实现项目早落地,早实施,早见效。
(二)基本概念
明确了城市建设项目包含供水供气、排水防涝、道路交通、环卫园林、城市更新及其他等类型。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策类资金、市场化资金。其中,政策类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含一般债和专项债)、省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银行贷款、政府引导基金等;市场化资金包括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的社会资本投资资金、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基础设施REITs等。
(三)项目谋划基本思路
重点围绕政策导向、上位规划、资金投向,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区域优势等,着眼于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创新思维,提出补齐城市短板谋划项目、品质提升谋划项目、政策引领谋划项目、强化韧性谋划项目、更新城市谋划项目、区域协调谋划项目、科技创新谋划项目、彰显特色谋划项目等八个方面要求。
(四)项目谋划基本要求
提出统筹资源,协同推进;明确方向,精准谋划;打包策划,全域统筹;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完善机制,全面管理;强化管控,严控风险等六项基本要求。
(五)重点谋划方向
提出以发展指标、政策引导、规划任务、资金投向、区域发展等六个方向谋划项目。
1.以发展指标定项目,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短板的建设内容。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指标,供城市进行自检,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满足城市发展基本需求和安全需求。发展指标包含36个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8个,预期性指标4个。
2.以政策引导定项目,主要以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县域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生态修复,“两新一重”,住房保障,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碳达峰、碳中和等8个重点方向的政策为引导。
3.以规划任务定项目,以《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引导,确定各领域的项目谋划。
4.以资金投向定项目,主要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湖北省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银行、其他银行信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REITs等主要投向定项目。
5.以区域发展定项目,围绕我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谋划一批支撑城市圈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同城化发展等综合型项目。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申请需求
对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湖北省预算内投资、PPP项目谋划、银行贷款、基础设施REITs的申请要求、所需资料、要点步骤等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
(七)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一是开展投资项目策划,寻找投资机会、识别投资方向、选定投资项目,作为下一步正式实施项目的基础。
二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鉴于目前各地对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与精简,且审批流程在不断的调整优化,实际项目审批流程以湖北政务服网上的流程为准。
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所有非涉密项目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四是各项目应按照行业规定制定运营策划方案,并开展试运营、运营等工作,还可根据需要引入社会资本负责运营管理,并进行项目后评价。
五是项目财务管理,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以及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进行绩效评价,同时要加强财务风险防范。
六是项目单位可委托全过程咨询单位或代建单位以建筑信息建模技术为核心,集成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
(八)保障措施
一是工作机制方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调度通报机制、重大问题解决机制。
二是项目谋划方面,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升谋划指导能力。
三是项目审批方面,优化项目服务环境,优化审批手续,精简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审批全方位保障。
四是政府资金方面,统筹用好各项资金资,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做好专项债券前期申发准备工作,做好工作安排。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保障。
五是金融支持方面,引导银行机构提升综合性金融服务水平,搭建对接平台,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
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前提下,对存量隐性债务难以偿还的,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与金融机构协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
六是民间投资方面,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规范PPP项目操作,科学设置合作条件,严格兑现合法承诺,落实建设条件。规范有序推动存量资产证券化。
七是要素保障方面,保障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强化规划管控力度,推进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改革。
八是风险防范方面,合理确定年度实施计划,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资金平衡方案审核。加强项目融资监测分析,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九是工作监督方面,建立项目全周期跟踪考评机制,建立健全项目谋划建设考评机制,各县市强化实施动态发简报、督促发通知、结果发通报等工作机制。
三
下一步工作
省住建厅将做好《指引》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力度,加大工作培训,增强相关保障,及时更新《指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项目谋划典型案例,整合各类资源,加强项目谋划的指导工作。
各市州住建部门应当按照《指引》要求加强城市建设领域项目谋划,紧扣国家及湖北省重大战略和重大部署,围绕中央投资方向,特别是疫情暴露出的城建领域短板弱项,抢抓政策红利窗口期,及时谋划具有全局性、标志性的重大工程,以及“十四五”期间的重点项目,充实储备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推进一批、完成一批的城建项目滚动推进机制。
✦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下载《湖北省城市建设领域项目谋划工作指引(试行)》
背景意义
城建项目涵盖了城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供给与安全等多个方面,城建投资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目标,进一步提升各地住建部门谋划推进城建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城建项目对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功能,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城市建设领域项目谋划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针对城建项目与规划、政策、资金投向衔接不紧密,城建项目“找钱难”“融资难”,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立足于构建城建项目“投融建管运”一体化机制,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城市更新、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新城建等重点政策部署,对城建项目的谋划、前期、实施、投融资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梳理了部分重要法律法规文件,选择了部分案例供各地在实践中参考借鉴。
二
主要内容
《指引》分为项目谋划背景、基本概念、基本思路、基本要求、重点谋划方向、项目投资及资金申请需求、组织实施管理和保障措施等8个章节。
(一)项目谋划背景
新的发展阶段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0〕8号)等要求,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更好发挥政府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引导作用,重点围绕政策导向、需求潜力、资源禀赋、区域优势等方面,精准谋划储备一批城建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促进项目常态化谋划、动态化管理、全周期推进,实现项目早落地,早实施,早见效。
(二)基本概念
明确了城市建设项目包含供水供气、排水防涝、道路交通、环卫园林、城市更新及其他等类型。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策类资金、市场化资金。其中,政策类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含一般债和专项债)、省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银行贷款、政府引导基金等;市场化资金包括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的社会资本投资资金、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基础设施REITs等。
(三)项目谋划基本思路
重点围绕政策导向、上位规划、资金投向,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区域优势等,着眼于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创新思维,提出补齐城市短板谋划项目、品质提升谋划项目、政策引领谋划项目、强化韧性谋划项目、更新城市谋划项目、区域协调谋划项目、科技创新谋划项目、彰显特色谋划项目等八个方面要求。
(四)项目谋划基本要求
提出统筹资源,协同推进;明确方向,精准谋划;打包策划,全域统筹;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完善机制,全面管理;强化管控,严控风险等六项基本要求。
(五)重点谋划方向
提出以发展指标、政策引导、规划任务、资金投向、区域发展等六个方向谋划项目。
1.以发展指标定项目,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短板的建设内容。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指标,供城市进行自检,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满足城市发展基本需求和安全需求。发展指标包含36个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8个,预期性指标4个。
2.以政策引导定项目,主要以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县域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生态修复,“两新一重”,住房保障,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碳达峰、碳中和等8个重点方向的政策为引导。
3.以规划任务定项目,以《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引导,确定各领域的项目谋划。
4.以资金投向定项目,主要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湖北省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银行、其他银行信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REITs等主要投向定项目。
5.以区域发展定项目,围绕我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谋划一批支撑城市圈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同城化发展等综合型项目。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申请需求
对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湖北省预算内投资、PPP项目谋划、银行贷款、基础设施REITs的申请要求、所需资料、要点步骤等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
(七)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一是开展投资项目策划,寻找投资机会、识别投资方向、选定投资项目,作为下一步正式实施项目的基础。
二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鉴于目前各地对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与精简,且审批流程在不断的调整优化,实际项目审批流程以湖北政务服网上的流程为准。
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所有非涉密项目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四是各项目应按照行业规定制定运营策划方案,并开展试运营、运营等工作,还可根据需要引入社会资本负责运营管理,并进行项目后评价。
五是项目财务管理,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以及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进行绩效评价,同时要加强财务风险防范。
六是项目单位可委托全过程咨询单位或代建单位以建筑信息建模技术为核心,集成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
(八)保障措施
一是工作机制方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调度通报机制、重大问题解决机制。
二是项目谋划方面,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升谋划指导能力。
三是项目审批方面,优化项目服务环境,优化审批手续,精简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审批全方位保障。
四是政府资金方面,统筹用好各项资金资,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做好专项债券前期申发准备工作,做好工作安排。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保障。
五是金融支持方面,引导银行机构提升综合性金融服务水平,搭建对接平台,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
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前提下,对存量隐性债务难以偿还的,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与金融机构协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
六是民间投资方面,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规范PPP项目操作,科学设置合作条件,严格兑现合法承诺,落实建设条件。规范有序推动存量资产证券化。
七是要素保障方面,保障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强化规划管控力度,推进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改革。
八是风险防范方面,合理确定年度实施计划,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资金平衡方案审核。加强项目融资监测分析,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九是工作监督方面,建立项目全周期跟踪考评机制,建立健全项目谋划建设考评机制,各县市强化实施动态发简报、督促发通知、结果发通报等工作机制。
三
下一步工作
省住建厅将做好《指引》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力度,加大工作培训,增强相关保障,及时更新《指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项目谋划典型案例,整合各类资源,加强项目谋划的指导工作。
各市州住建部门应当按照《指引》要求加强城市建设领域项目谋划,紧扣国家及湖北省重大战略和重大部署,围绕中央投资方向,特别是疫情暴露出的城建领域短板弱项,抢抓政策红利窗口期,及时谋划具有全局性、标志性的重大工程,以及“十四五”期间的重点项目,充实储备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推进一批、完成一批的城建项目滚动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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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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