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连载|?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补办(补证登记)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
遗失补办(补证登记)

01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灭失的,由不动产权利人作出遗失、灭失声明,并在武汉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发布,15个工作日后,申请遗失补发。
02
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信息通过系统共享获取,无需提供复印件);
3.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能够通过信息通过系统获取的,无需提供)。
以下材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信息通过系统共享获取,无需提供复印件)。
*申请不动产权证书夫妻增、减名的,还需提供婚姻状况材料(核实原件,信息通过系统共享获取,无需提供复印件)。
03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
04
收费依据及标准
1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符合相关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05
监督电话
027-82862106
06
温馨提示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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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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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灭失的,由不动产权利人作出遗失、灭失声明,并在武汉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发布,15个工作日后,申请遗失补发。
02
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信息通过系统共享获取,无需提供复印件);
3.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能够通过信息通过系统获取的,无需提供)。
以下材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信息通过系统共享获取,无需提供复印件)。
*申请不动产权证书夫妻增、减名的,还需提供婚姻状况材料(核实原件,信息通过系统共享获取,无需提供复印件)。
03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
04
收费依据及标准
1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符合相关减免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05
监督电话
027-82862106
06
温馨提示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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