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3至2025年我市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推进措施等,提出到2025年,全市创建3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县、45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乡镇、748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和20万户美丽庭院示范户。
根据《方案》,未来三年我市乡村建设将完成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健全农村幼儿托幼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持续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巩固提升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水平、巩固提升农房建设水平、持续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持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县域物流体系建设、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巩固提升乡村教育服务能力、巩固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县城服务乡村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发展壮大新型村集体经济等20项重点任务。
其中,农村厕所革命方面,力争农村居住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自然村占比和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均达4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方面,对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达到10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占比不低于55%,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00个;农村道路交通建设方面,将新改建农村公路5191公里;数字乡村建设方面,基本实现千兆光纤、5G网络乡镇全覆盖,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80%;乡村教育服务方面,全市纳入教联体的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达到80%,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5%以上;农业产业化建设方面,突破性发展以特色粮油、蔬菜及食用菌、茶叶、水果、中药材、渔业和饮料加工业为主的绿色食品饮料产业;壮大新型村集体经济方面,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大于10万元的行政村占比达到70%。
为圆满完成《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市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加大政策支持,严格考核评价,强化宣传引导,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创造良好条件。(记者 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