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评论员叶军
“双11”即将到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于最近组织开展了一项网购调查活动,调查的600款样本中,竟有85款样本附有“好评返现卡”。 (11月3日《中国新闻网》)
线上“好评返现”可以说已是相当普遍的一种现象。人们收到的网购物品中经常会附送一张“好评返现卡”,商家会向你承诺只要给商品好评,即有现金返回。有时你吃餐饭或美个容,也会被餐厅或美容院以打折为吸引要求给自己的线上机构好评,甚至不用你亲自操刀,工作人员可以帮拍帮写,随后一条图文并茂的好评就炮制出来,并以你之名上网传播。
更有甚者,不知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居然总结出“好评返现”的文案,有的达上百条。诸如“一个字!!值!!!” “货到了,比图片上看到的好多了3Q!” “很少去评价的,这次是让我很满意很满意,就给老板个五星好评吧,祝老板生意兴隆。”看得人哭笑不得。
自古从商讲究诚信为贵、童叟无欺,不能说进入网络时代,从历史发展中总结出来并一直依凭的重要商业规则就弃之不用了。
线上设置好评系统,消费者可以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同时也可以让其他消费者购物时参考,形同传统意义上的口碑。这在过去是被商家视作事业根基的东西而珍视。“好评返现”却通过利益渗透使消费者评价失去了真实性和公正性,这样的口碑何以让人信服?这样的口碑还能成为商家引以为傲的职业成就吗?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法》也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可见,“好评返现”是一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但是为什么还有很多人明知违法却继续在生活中重复这种行为?
许多消费者虽然被“胁迫”进行好评有些不舒服,但一想到有返利也就忍了。不少商家觉得,我事先告知,也返利给消费者,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双方都认为是一件小事,而且因为群体效应受到鼓励。殊不知,个体一个小小不当的举动如果不断相加,可能破坏整个商业生态的良性发展,最终会让商家和消费者都受到伤害。
有些消费者还是有清醒头脑。一位消费者直率地说:凡写有“好评返现”的店家都不会光顾,因为无法保证评价的真实性,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可能是那些想靠返现得到好评的商家没想到的。
只有网络平台和监管部门注重引导和管理,商家实实在在提升产品质量,消费者更加理性,靠返现买来的 “好评”才会少下去,真实的好评才会被人们看到。就像一位网友所说:“我写好评,并不想是为了你的钱。”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