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评论员 李建华
再过几天就要参加高考的女儿,他不能陪伴了;上个月50岁生日时妻子给他买的一双他喜欢的运动鞋,他还没有来得及穿;他办公桌上一束插在瓶子里的栀子花,再也等不来这个爱花的人。
民警邱建军被鲜血染红的警服。 图源长江日报
近日,人们纷纷感念一位英雄的事迹:6月1日凌晨,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兴派出所刑侦副所长邱建军带队执行抓捕任务,徒手与持刀歹徒搏斗,身中15刀,血流如注,仍紧追歹徒不退,鲜血洒了一路,最终壮烈牺牲。
从警30年,手中握着枪,面对持刀歹徒,他最终选择的是徒手相搏——现场空间逼仄,他怕开枪误伤群众。这样的英雄壮举,深刻诠释了人民在他心目中的分量,他以铮铮铁骨擦亮从警誓言,光大“人民警察”这个光荣称号。
6月3日,邱建军追悼会现场。 图源长江日报
这样的英雄壮举,几乎是他职业的本能反应,是他久经磨练的职业素养的肌肉记忆,正如他的战友所言,这种不怕牺牲、勇于冲锋在前的精神已经融到他骨子里。在长期的警察生涯中,他总是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装在心间,付诸于实际行动。
从警30年,邱建军破案1800余起,其中命案、抢劫等大要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300余名,总是冲锋在前的他受过3次伤。这一切,邱建军似乎习以为常,对于自己的成绩,他很少提及,对于办案中遇到的危险和困难,他更是不说。英雄本色其实早已蕴藏在他为人民服务的日常工作中。
邱建军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他不仅是人民警察的楷模,也是所有公职人员的楷模。
编辑:李建华
审核:陈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