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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恪守底层逻辑,集采药制度就不会偏航

长江时评 > 100℃

2025-01-26 12:23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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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庆贵

  近期,京沪多名权威医学专家、政协委员在今年地方两会上公开质疑官方集中采购的药物质量不稳定,出现“麻药不睡、血压不降、泻药不泻”等现象,让长期被诟病的集采药质量问题再受关注和热议,相关讨论成为2025年两会期间热门话题。

  图源长江日报

  国家医保局称,为切实接受民主监督,广泛听取临床一线声音,充分发挥医生专业作用,获取集采药品临床使用实效第一手直接证据,进一步维护药品集采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决定1月21日国家医保局负责人员带队,联合卫生健康、工业信息化、药品监管部门,赴上海当面听取相关委员和专家关于药品集采政策及中选产品质量保障的意见建议,并重点收集有临床数据支撑、有统计学差异的质量和药效问题线索。

  集采药质量问题是专业问题,虽然专业问题由专业人士因应,局外人不便置喙,但因集采制度改进完善与每个人健康权益息息相关,故其应遵循和恪守的底层逻辑万变不离其宗。

  集采的终极目的是什么?药物作为特殊商品,其价值由使用价值决定,说白了,其使用价值即药物疗效;换言之,药物疗效决定药物价格,而非相反。由是,集采“用得起药”应以“看得好病”为前提;“用得起药”只是手段,“看得好病”才是目的。2018年推出的集采方案,旨在通过“以量换价”压缩用药价格,保证低收入者能用得起药,但“以量换价”只是出发点,“看得好病”才是落脚点。“看得好病”包含双重内涵,一方面是药物疗效好能治愈疾病,再一方面是药物副作用次生危害最小。因此,集采中药物降价幅度充其量只是衡量“集采效果”的参考指标,“药物疗效”才是衡量集采成败的唯一标准。“看得好病”不保证,“用得起药”无意义。

  医患究竟有无用药选择权?答案是肯定的。公民权益和医疗常识使然,“用什么药”应尊重医患选择权。在现时集采各项指标约束下,由于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一线医生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开药自主权,于是出现了一线医生想开原研药不便开、患者想用原研药得不到等咄咄怪事。为推广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规定: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定点医疗机构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机制,促进临床医师和药学人员合理用药,鼓励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等。可见,将用药选择权、决策权还给一线医生,尚存诸多现实障碍。比如,有些药品不能进入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再比如,放权给医生易滋生医疗领域腐败行为等。然而,这些问题都可以藉以制度完善和监督改进排解,不应成为剥夺医患用药选择权的理由,而应当是通过健全完善机制更好保障医患用药选择权的动力。

  药物疗效到底由谁说了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药品疗效如何,理所当然更多应由医疗一线医患实践检验“认定”。现行《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基本原则,第一条即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其次才是市场主导、促进竞争。也就是说,药品集采目的原本并非简单竞争压价,更是在保证疗效前提下的合理价格竞争。为此,必然要求对中标药品质量疗效进行全程跟踪,让“一致性评价”结果在上市后保持稳定,而不是成为“一次性评价”一劳永逸。药品疗效评价源自临床数据,需要强化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后研究,提供更多临床数据——“用事实说话”来证明药品有效;药品疗效评价权更非哪个相关部门专属,也不是一线医患零散个体感受,医学科学属性决定,通过“胜于雄辩”的科学数据支撑方可让人信服,进而才能提升集采信任度和制度公信力。

  集采制度有无改进完善的空间?答案也是肯定的。事物变化发展规律决定,任何制度都既不可能一成不变也做不到一劳永逸,都需要根据制度环境嬗变持续改进与时俱进。来自医疗一线反馈显示,近来地方政协会议提案对集采可能存在问题提出“三重担心”:担心价格降得如此之低,会不会影响药品的疗效;担心买不到原研药;担心产业发展难以为继。须知,包括一线专家在内的社会反映和民意置疑,正是集采制度改进的大好契机和消除各方“担心”的外部动力,只有在充分听取、理性对待和科学研究各方发声诉求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改进制度设计和不断完善健全机制,才能促进集采制度设计初衷更加更好如愿以偿。

  毋庸讳言,集采制度推出以来,国产药面临的质量疗效等质疑此起彼伏。令人欣慰的是,对于上述提案意见建议,相关部门迅速回应,强调特别注重倾听临床一线意见和声音,进一步了解提案反映的具体问题,采取强力措施督促改正。相信只要遵循和恪守绕不过去的底层逻辑,集采药制度改进和机制完善就不会偏航迷向。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