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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鸣:走中国自己的民主之路

长江时评 > 大V在此

2022-04-29 14:5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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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辛鸣

  近日,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网络征求意见正式启动,就八个方面的内容,开门问策,广开言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集。这是一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适应互联网时代新要求、走中国自己民主之路的有益探索。

图源视觉中国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但是,人类社会走向民主治理的道路、方式却不同,也不可能相同。

  现代西方社会在资产阶级革命之初,就举起了民主大旗,数百年间以强大的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实力向全世界推广。这使得不少人产生误解,以为西方民主就是实现民主的唯一形式,就是走向民主治理的唯一路径。客观地说,西方民主只是符合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满足其国家和社会自身最大利益的治理方式之一,他们向世界推销“民主”并不是出于什么有福同享的善意,而是旨在通过哗众取宠的民主话语给西方社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制度红利”。当世界其他国家都采取一样的制度模式,他们作为先行者的优势地位就会永远保持,后来者只能被锁定在依附地位上;当世界采用他们的制度模式而水土不服、一片混乱,就更正中下怀,不仅可以隔岸观火,甚至能趁火打劫,这样既有的世界垄断格局将更加稳固。所以,不论成也罢败也罢,“输出民主”是西方社会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数百年来世界民主发展的历史深刻警示,中国想要真正实现符合中国实际的民主,一定要进行民主制度的“中国创造”,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民主之路,这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选举民主是民主的重要形式,却不是唯一形式,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十分重要。西方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就是说,在选举民主之外我们又创造出一种新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在中国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民主协商制度最大的优越性就是让人民当家作主可以通过实实在在的行为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第一,拓展了民主的渠道,让人民的民主权利更全面。判定一个国家的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不仅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不仅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民主协商填补了选举民主之外的权利空白,有效解决了现代民主制度中的“权利跛脚”现象。

  第二,加深了民主的内涵,让民主的结果更有共识。现代政治学研究表明,不仅投票中的策略运用会改变民主的本意,民主投票本身就有自相矛盾的规则困境,在这样的背景下仅仅依靠选举票数很难赢得社会群体真正的认同与接受。在选举民主的同时,加之以民主协商,通过集思广益、民主决策,让选举民主建立在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的基础上,民主的结果就会更有民意,更得民心。

  第三,汇聚了民主的智慧。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对于正处在大变革、大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社会,需要“众人拾柴火焰高”,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汲取化解矛盾、应对危机、直面挑战的治国理政智慧;需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积聚消除社会隔阂、整合社会诉求的改革发展共识。这样经过科学民主程序作出的好决策好部署体现在党的二十大上,更能够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编辑: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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