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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

长江时评 > 画中有话

2020-06-24 10:36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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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作者:冯澜

  漫画配诗:属我旧船票,曾被掉了包。十六春秋过,犹想乘一道。

  2004年考上山东理工的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日前她提出“恢复学籍”请求,山东理工却回复“无此先例”,一时引发舆论热议。

  出生贫寒之家的陈春秀高考时曾被家人给予厚望,却不料遗憾“落榜”。之后16年,她做过流水线工人、餐厅服务员……在曝光被顶替之后,她理性克制地表达和维护自身权利,想恢复学籍,并让家人帮她带孩子,以完成自己无端错失的读大学的梦想,却被当年没有履行好审查义务、错录冒名顶替者的山东理工大学回绝。

  目前,顶替者陈某某已被单位停职,学籍也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处理冒名顶替上大学案,撤销尚在读的冒名顶替者的入学资格、学籍,撤销已毕业的冒名顶替者的学历、学位,并追究参与运作者的法律责任,这是维护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但是,仅仅严惩冒名者还不够。与此同时,对被冒名顶替者的受教育权进行救济,根据本人意愿,恢复学籍,接受入学,也是维护教育公平与正义之举。两者不可偏废。

  最近山东曝出242名冒名顶替上大学者。有人认为,涉事高校拒绝陈春秀的请求,可能是怕开了“先例”形成效仿。但《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对大学招生有明确要求。高校和学生的关系,具有民事履约和行政管理的混杂性,当年录错了学生,现在原该录取的学生要求上学,予以录取是一种履约行为。

  每一起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件,都有涉事高校审核不严的责任。涉事高校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应当有直面并纠错的勇气。虽然教育部所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里,尚无专门条款针对被顶替冒名者入学资格与学籍问题,但从法理和情理上讲,救济其被他人非法侵占的教育权,应该是涉事高校的主动作为,也是“自我救赎”。

  好在6月22日深夜,山东理工在微博上表示,会就陈春秀上大学一事 “积极协调,努力帮助其实现愿望”。山东理工知错改错,这个“先例”开得好。它真正体现出大学胸襟之大,更为弥合与平复被冒名顶替者的遗憾和痛苦做出示范。

  盼望陈春秀实现愿望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编辑:叶军 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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