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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MCN乱象”之二:“孵化”变质坑主播

长江时评 > 你言我语

2024-10-10 20:05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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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邱 风

  “未播够时长,被索赔100万元”“工作两个多月,每月收入还不到3000元,却赔了20万元违约金”。据报道,一些网红经纪公司(MCN)提供的合同中,有关直播时长和违约金的条款可能暗藏陷阱。

  图片来源:长江日报

  稍加梳理便知,这些公司与主播产生的纠纷不胜枚举,闹上公堂的不在少数。本是共生共赢的关系,为何剑拔弩张,变成了对立关系,乃至成了死对头?

  通过媒体“起底”和还原事件真相,可发现一些机构的表现令人不敢恭维,与中小主播签约时大做手脚,挖坑让主播跳,看似抛来的是香喷喷的馅饼,实际上是深不可测的陷阱。

  比如,所谓的“跳跳舞,钱就来了,不用问爸妈要生活费”,却被“演绎”为“未满足合同约定”而背上官司;所谓的“短期速成,小白变网红”,实际上是网红孵化骗局;所谓的全方位包装,却变成了“不管不问,还要五五分成”……

  对于网红经纪公司来说,如果以挖坑为手段,以坑骗为目的,即便一时骗得盆满钵溢,也难以长久,不仅会受到道德批判,还会受到法律制裁。朗朗乾坤,法治社会,是不可能允许这类黑心机构长久骗下去的。

  真实无妄,谓之诚;诚善于心,谓之信。以诚信为本的企业,才能行稳致远。一些两头坑、两头骗的网红经纪公司,必然被观众嫌弃,被主播抛弃,并受到法律惩处。

  发展网红相关业务,市场空间巨大。越是如此,越应清醒认识到,机构与主播是鱼水关系。尊重法律,尊重主播的合法权益,以正当手段经营,以合规方式谋利,而不是动歪心思、搞歪门邪道,才是基本的生存之道。走正道,让业务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赢得尊重。

  相关部门明确指出,将组织网络水军的公司、网红经纪公司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应该看到,那些坑骗主播、践踏法律的网红经纪公司必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然,清朗网络环境,并非将所有的网红经纪公司一棍子打死,而是通过净化生态,实现优胜劣汰,把那些败坏行业形象的逐出行业。从这个角度看,整个行业更要强化自律,通过行业规范来压缩无良机构的活动空间。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