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发布小学新生登记指南,4月28日起网上登记
记者从洪山区教育局获悉
今年小 学新生入学政策已确定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可于4月28日—5月12日
完成网上登记
具体步骤如下
↓↓↓
1. 4月28日起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 ,即可进行报名登记。
2. 关注“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首页面—点击右下角“教育服务”—点击“义务教育入学”—进入登记页面,完成报名登记。
一、新生报名入学相关时间安排:
1.网上登记: 2022年4月28日8:30至5月12日17:00
2.网上查询现场资料审核地点: 202 2年6月22日10:00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审核点现场审核: 2022年6月23日至24日
4.网上查询新生分配学校: 2022年7月2日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到校领取《义务教育通知书》 : 2022年7月3日
6.新生到学校报到: 以各校《义务教育通知书》公示时间为准
二、洪山区新生报名入学及网上登记对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或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
注:具备上述条件但超龄的儿童须持有《缓学证明》。
以下情况不属于洪山区登记范围:
1.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2.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的学生。
3.适龄儿童非洪山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洪山辖区的《武汉市居住证》。
A.对口入学:
①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本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一致。
②房屋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拆迁后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B.统筹安排入学: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并持有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②仅本人户籍在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迁入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⑥符合洪山区对口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的适龄儿童将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
三、网上登记信息填报须知
1.请完整填写“红色”的必填字段。
2.网上登记:2022年4月28日8:30至5月12日17:00截止。
注:在2022年小学新生网上登记时限内完成规定操作均平等有效,
建议家长错峰登记(如网上登记第一天),避免网上拥堵。
3.网上查询现场资料审核地点:2022年6月22日10:00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审核点现场审核:2022年6月 23日至24日
5.网上查询新生分配学校:2022年7月2日。
6.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到校领取《义务教育通知书》:2022年 7月3日
7.新生到学校报到:以各校《义务教育通知书》公示时间为准。
8.以下类别的学生不符合在洪山区登记入学。
①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②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的学生。
③适龄儿童非洪山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洪山辖区的《武汉市居住证》。
四、网上登记分五种类型
1. 适龄儿童具有洪山户籍: 适龄儿童具有洪山户籍,住房与户籍一致,对口入学; 住房与户籍不一致,区内统筹。
2.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大学生落户: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迁入洪山区,住房与户籍一致,对口入学; 住房与户籍不一致,区内统筹。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洪山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持洪山区居民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 附校子弟: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附校所属大学的教职工,少数附校招收大学教职工第三代。 家长一定要咨询附校负责招生的老师。
5. 持有洪山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持有洪山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港、澳、台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资料准备
1. 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人页。
②适龄儿童户口本首页(本页上有派出所及户籍地址)。
③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④其他证件:如适龄儿童《出生证》,可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
⑤房产类证件: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持有者姓名页及房查编号; 商品住宅购房合同中房屋地址页、购买人页及房查编号; 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
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洪山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人页。
②适龄儿童户口本首页(本页上有派出所及户籍地址)。
③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⑤其他证件:如适龄儿童《出生证》,可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
⑥房产类证件: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持有者姓名页及房查编号; 商品住宅购房合同中房屋地址页、购买人页及房查编号; 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丨汪万军整理
来源丨长江日报
美编丨张锦涛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 张宾 审稿 |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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