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乡村干部未及时发现乱占耕地建房,会受到处分
近期,安徽省公开通报8起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多名乡村干部因未及时发现处置被处分。通报全文如下: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于严格保护耕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从严查处各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做到新增问题“零容忍”。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使正在违法、准备违法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公开通报以下8起典型案例。
1.合肥市庐江县许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1年1月,许某违法占用庐江县石头镇黄蜀山村0.4亩耕地建设住宅。3月,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工。12月,庐江县石头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该村干部陈某因未及时发现该违法行为被给予免职处理。目前,土地已复耕。
2.亳州市利辛县张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10月,张某违法占用利辛县程家集镇镇西社区0.27亩耕地建设住宅。2021年5月,利辛县程家集镇人民政府通过卫片执法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工。7月,利辛县程家集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所在镇干部李某、蒋某因未及时发现该违法行为被给予警示谈话,郑某被通报批评,社区干部王某被给予停职处理。目前,土地已复耕。
3.亳州市利辛县夏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1年6月,夏某违法占用利辛县孙庙乡阳光村0.33亩耕地建设住宅。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当月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工。7月,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所在乡干部孙某因未及时发现该违法行为被通报批评,李某、周某被给予警示谈话,村干部程某被给予停职检查处理。目前,土地已复耕。
4.宿州市埇桥区安徽宇通精密钢管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1年2月,安徽宇通精密钢管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埇桥区曹村镇经济开发区13.63亩耕地建设厂房。4月,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工。5月,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宿徐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执法大队张某因未及时发现该违法行为被给予诫勉谈话。目前,已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整改到位。
5.阜阳市颍泉区张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12月,张某违法占用颍泉区中市街道中北社区0.3亩耕地建设住宅。中市自然资源中心所当月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工,12月31日,中市办事处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所在街道办事处干部刘某因未及时发现该违法行为被给予诫勉谈话。目前,土地已复耕。
6.滁州市天长市鹏晟米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1年1月,天长市鹏晟米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天长市广陵街道土城社区3.7亩耕地建设厂房。6月,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卫片执法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工。7月,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已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整改到位。
7.六安市霍邱县张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1年3月,张某违法占用霍邱县邵岗乡尧塘村0.04亩耕地,0.08亩其他农用地建设住宅。霍邱县邵岗乡人民政府当月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工。4月,霍邱县邵岗乡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所在乡干部刘某、李某、村干部关某、杜某因未及时发现制止该违法行为均被给予提醒谈话,村干部周某因未履职尽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土地已复耕。
8.安庆市望江县聂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1年3月,聂某违法占用望江县赛口镇南畈村0.67亩耕地建设住宅。9月,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卫片执法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工。12月,望江县赛口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南畈村蹲村点长潘某因未及时发现该违法行为被给予诫勉谈话。目前,土地已复耕。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制作: 方筱玥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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