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高佑安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2年7月15日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免去高佑安同志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海红同志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海刚同志区政协侏儒山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徐利平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7月15日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徐利平同志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何建新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蔡甸区政协
制作:吴天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您有新闻线索,请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027-84942678
投稿邮箱:2187431778@qq.com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