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发布的 《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发放标准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4〕4号) 文件精神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按区域由原来的四档调整为三档
具体通知如下
按文件规定 蔡甸区失业金标准由原1620元/月 调整为1989元/月 每月增加369元 新标准从2024年2月1日执行
2024年2月1日后 已按原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可按新标准补差
来源: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作:吴梦 | 编辑: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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