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聂绪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决定
(2024年10月25日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区委提名,决定:
聂绪伟同志任政协蔡甸区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刘爱武同志任政协蔡甸区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辛红艳同志任政协蔡甸区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辜承杰同志政协蔡甸区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政协蔡甸区委员会
制作:邓柳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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