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执行案款“云发放” 企业群众“零跑腿”
在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中,案款发还给当事人是“最后一公里”。近日,武汉经开区法院重塑案款发还流程,打通案款发还“瓶颈”, 在全省首推“执行款转执行费+免收条+退费全程网办”工作模式,实现了案款发还全程网上办、企业群众“零跑动”。
武汉经开区法院执行局长朱晓勤介绍,武汉经开区法院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创新案款发还工作模式,解决当事人领款的一系列痛点。
据介绍,按照以往的执行案款发还流程,案款到法院账户后,为确保案款、执行费“两清”,申请人需要先前往法院诉讼费开户银行交纳执行费,然后去法院财务部门开具缴款凭证,再到法院执行局开具案款收条,最后才能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案款发还,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差错,就会导致案款发还失败。
“严格的程序设置是为了保障执行案款安全,但也不可避免地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便。”朱晓勤介绍,法院通过与相关银行合作,案款到法院账户后,由执行法官操作系统直接从案款中划扣执行费,并发起案款发还流程,流程审批通过后,剩余的案款直接发还给申请人确认的收款账户中,“流程重塑后,申请人在家就能接收发还的案款,再也不用到处跑了。” “以前每次都要先派同事去银行排队交执行费、然后再到法院办剩下的手续,半天的时间一下子就过去。现在完全不用跑,人力、时间都省下来了。”东风某公司主要负责人说。
▲申请人在首次立案时填写执行案款收款账户确认书
为进一步提升案款发还效率,武汉经开区法院还在全省率先应用执行案款 “一案一账户”系统 ,每一件执行案件自动生成一个虚拟子账户,法院执行回来的案款进入虚拟子账户,“案、款、账、人”一一对应,实现全程留痕、预警提醒的信息化管理,解决了案款监管难、发还效率低等问题。“此外,我们还实行了 ‘日核周结三督办’工作机制 ,确保执行案款到账后7日内发还当事人。”朱晓勤说。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武汉经开区法院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发还案款共6240笔,发还金额3.5亿余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经验也被省法院在全省推广。
出品:武汉经开区工委宣传部
武汉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采写:记者张隽 通讯员黄犇
编辑:吕作璐 蒋秋雨
制作:姚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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