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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高中强收学生伙食费

2010-03-08 09:51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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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 “凡是住读生,都必须先交300元/月的伙食费。一些离家远的学生,即使没到食堂吃饭,也得交钱。”昨日,东西湖一名高中生家长向本报“教育热线”投诉称,这种行为属于强制消费,学生们对此颇有怨言,但迫于无奈只好交钱。
  
       家长:不在食堂吃饭也要交钱?
  
       昨日,市民邓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孩子在吴家山的天门卢氏高中武汉分校读高一。近日,她陪着孩子到学校报名,一名老师告诉她,凡是住校的学生,每个月还得一次性交纳300元的伙食费。
  
       邓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她家离学校较远,只能住校,于是给孩子交了住宿费。但是,住校生必须每月交300元的伙食费,不交的不能住校。这几天,她问孩子对学校食堂的伙食习不习惯。孩子说,吃不惯学校的饭菜。于是,她又咨询了该校有关人员,得到的答复是,“住校生都得交伙食费,不管吃不吃。”
  
       邓女士说,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她只好每月再给孩子几十元的生活费,孩子想在学校食堂吃就吃,否则就在外面吃,或者回家吃。“但现在,孩子每次回家都喊饿,几乎没去食堂吃过。而学校又要求家长每月提前交300元的生活费,这有点强制性消费的味道。”
  
       学校:为了方便学生管理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吴家山三店的天门卢氏高中武汉分校。该校学生处主任张明说,学校的确有这样的规定,但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并不是强制学生消费。
  
      “学校是一所民办高中,学生的行为习惯差,自控能力差。”张主任说,首先,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后,大大减少了在校外就餐的风险,避免让学生吃到不卫生的食品。其次,住读生在校就餐,能减少外出的机会,便于老师掌握学生的动向,对学生安心学习、学校安全管理都有好处。
  
       那么,为何每月要一次性交纳300元生活费?能否每次就餐时交费?张明主任解释,这一做法是学校多年来的一种习惯,学校此举并非为了赚钱,而是为了避免学生“有钱瞎花”,以鼓励学生正常就餐。
  
       对于学校此举是为了方便学生、为了学生的饮食安全的说法,邓女士表示不能认同。她认为,“学校这样做完全是为了食堂赚钱,因为现在管理学校收费的口子越来越紧,学校只有从服务性的收费中来赚钱了。”
  
       教育部门:服务性收费应自愿
  
       昨日,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学校可向住读生收取住宿费,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
  
       “学校办食堂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同时,也不能强收学生的伙食费。”该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将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的行为,对强制收费等行为一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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