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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中小学竞赛,教育部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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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07:25 来源: 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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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新的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 强调,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
  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
  “八个不得”:
  一是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是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
  三是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
  四是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
  五是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
  六是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
  七是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
  八是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
  《管理办法》对竞赛活动主办方在竞赛组织过程中的报名参赛、专家选聘、命题阅卷、评审评奖、公开公示等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并 明确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同时,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同步纳入规范管理,加大了违规竞赛查处力度,使竞赛活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责编:李奕漫|初审:叶涵莹|终审:钱芳 来源:湖北发布、教育部官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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