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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完成3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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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09:04 来源: 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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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我市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度较快、成效明显。2022年已完成8条治理任务,2023年完成29条治理任务。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完成3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国家监管清单17条、省级监管清单20条)。

  突出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委会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住建、水利等部门涉农、涉水资金和项目,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同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县乡村振兴、生态示范创建考核。建立“月调度,月通报”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安排专人按月报送工作部署、工作进展、资金执行等情况,系统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安排,总结经验,高质量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突出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2023年十大民生项目任务,印发《黄冈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实施责任分解表,将已纳入国家和省级监管清单的56条治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明确一名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科学分析各县(市、区)治理现状,分解下达年度治理任务,切实压实属地治理责任。

  突出系统治理,制定一水一策。督促县(市、区)加强调查研究,精准分析水体黑臭成因,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针对已纳入监管但尚未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制定“一水一策”治理方案,系统治理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方式,实现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水体不返黑返臭,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增强了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突出项目建设,保障资金投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积极统筹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各类涉农、涉水资金,加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与流域综合治理、资源产业开发相结合,争取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精准支持,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和运营。今年以来,全市4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共获得4210万元中央资金支持,成功申报国家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是全国12家市级试点之一,并获得1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受支持项目数量位居全省第一,获得资金数额位居全省第二。

  突出群众参与,推动共同缔造。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激发群众全过程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项目谋划阶段,搭建共同缔造决策共谋平台,组织返乡探亲乡贤、返乡创业大学生、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积极为村庄环境整治发展献计献策;在项目建设阶段,以投工投劳、以工代赈方式发动村民共建,自觉维护并实现共同决策成果;在后期管护阶段,实施建设共管,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助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通讯员郭培高 何车轮 甘翠)

  责任编辑: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