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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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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9:39 来源: 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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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市发改委和国网黄冈供电公司获悉,5月1日起,我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将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方案相比原方案,主要是“两变两不变”。

  “两变”,即重新划分分时时段,变更低谷时段,优化高(尖)峰时段。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为尖峰时段、高峰时段、平时段和低谷时段。新的分时电价划分时段为:尖峰时段7月、8月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高峰时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平时段6:00-12:00、14:00-16:00(共8小时);低谷时段0:00-6:00、12:00-14:00(共8小时)。

  “两不变”,即保持范围价差稳定,实施范围保持不变。即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商业用电除外,机关、部队等非居民照明用电除外。保持分时电价浮动比例不变,分时电价以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购电价格(代理购电用户以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进行浮动,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参与浮动,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实行分时段签约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

  新的分时电价机制施行后,新能源汽车用户可以在白天利用公共桩充电,享受工商业的平时段和低谷时段的优惠;在晚上利用自用充电桩充电,享受夜间谷段电价,充电成本进一步降低。

  企业排班也将更加便捷。一天24小时之中,16个小时“平谷时段”连成一段,峰谷时段衔接更为顺畅合理,有利于企业保持生产连贯性,尽量用好16个小时连续安排生产,减少设备启停次数,实现节能降耗。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时电价新机制一方面引导用户主动参与削峰填谷,增加日间低谷用电,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另一方面引导用电负荷转移到午间,促进新能源消纳,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责任编辑:王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