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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物业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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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09:16 来源: 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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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服务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个大会立法项目——《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业主大会成立难、业委会履职难、物业服务人监督难、停车位(库)确权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行政执法进小区难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规范,为推进全市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夯实法治根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条例》即将施行之际,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14日召开《条例》实施座谈会,相关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了介绍。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六难”立法

  我市现有住宅小区2736个,其中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839个、服务49.92万户、服务面积6647.92万平方米。

  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我市物业服务和管理覆盖面日渐扩大,各种新问题也随之出现。在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大会成立和运行、业主委员会履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物业服务费收取等方面尤为突出。

  “地方立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以立法解决问题。”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江海松说,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征集到1000余条意见建议,问题854项。《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重点围绕“六难”进行规范。

  ——围绕业主大会成立难,明确了首次业主大会的召集条件、召集主体以及召集程序。业主大会的召开形式,除集体讨论外,还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方式召开,对大型住宅小区还创设了业主代表大会制度。

  ——围绕业委会履职难,对业委会不规范履职的情形明确了监督处理的措施,创设了业委会候补委员制度。对尚未产生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创设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代行业委会职责。

  ——围绕物业服务人监督难,明确了住建部门是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监督主体,负责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对物业服务人的禁止性行为也作了明确规定。

  ——围绕停车位(库)确权难,明确规划内的车位(库),由当事人协商决定权属,规划外占用业主共有区域的停车位,由业主大会决定其分配、使用和收费。人防车位仅能使用,并由具体维修保养方负责收费和管理。

  ——围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对紧急情况下如何启用资金,有针对性地作了细化规定。

  ——围绕行政执法进小区难,明确了相应的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不明确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发挥居民自治,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协调联动机制等方式,形成多方参与的小区治理格局。

  完善配套政策,力求制度保障更完备

  《条例》的出台,应时应势,社会高度期待,具体实施中的可操作性规定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座谈会要求,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将法规确定的职责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的制度措施——

  市民政局要牵头制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规则》,推动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和运行。

  市发改委要牵头制定《黄冈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计价规则、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要牵头制定《黄冈市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黄冈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黄冈市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黄冈市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前期物业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区域五大备案,建立健全“红黑榜”制度。牵头制定《黄冈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维修资金归集、启用、管理流程。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要牵头制定《黄冈市住宅小区车位(库)管理办法》,推动对住宅小区车位(库)供地、规划、预售、交易以及不动产登记。

  ……

  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制定配套政策,不断促进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座谈会还要求,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形成“质价相符、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指导社区居委会发挥好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加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时化解物业区域内的矛盾纠纷。

  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法规落地落实

  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市委要求统筹推进小区、社区、街区、片区“四区联动”城市更新行动。共创和美小区、建设完整社区、打造特色街区、更新城市片区成为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市委的决策部署指向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江海松表示,《条例》立法工作,就是为推进小区治理、建设和美小区提供法治支撑。

  《条例》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座谈会上,各部门表态要紧密配合,确保法规落地落实——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表示,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提升普及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进小区,强化示范引领和行业自律,培育一批星级物业服务企业、星级物业服务项目、“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对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从源头抓起,在供地前明确配建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审查规划方案、把严竣工验收关。同时,优化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市城管执法委表示,将紧扣物业管理的矛盾和难点,建立健全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黄冈国投集团表示,对内积极整合全市物业管理资源,对外坚持效果导向寻求合作,力争2024年在管物管面积6000万立方米,营收突破1亿元。加快大物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智慧赋能。

  共同行动、共同努力,切实履职尽责,才能彰显良法善治新成效。

  座谈会要求,对在贯彻实施《条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贯彻《黄冈市区推动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条例》有关规定,统筹做好“三无小区”、城中村、自建房小区和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通过市场化+国有平台兜底的方式,组建公共物业平台,实现规范物业服务全覆盖。(

记者 熊庆萍  通讯员 杨志文 王婷

  责任编辑: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