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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刻教育警示全区党员干部, 黄石港区纪委监委近日通报3起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沈家营街道凤凰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原居委会主任罗惠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2019年底,罗惠兰收受辖区企业老板刘某赞助费3000元现金,用于违规发放春节补助。经查,罗惠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罗惠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花湖街道老虎头社区居委委员陈曦,通过虚报社区保洁员工资的方式套取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9年8月,老虎头社区原党委书记余雅南召集陈曦等人提议通过虚增保洁员工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社区不能报销费用。2019年9月,余雅南因工作安排调离老虎头社区后,陈曦未经请示仍按其建议虚报套取资金9750元并自行保管。2019年12月,陈曦将违纪款9750元退回至街道。2020年1月,陈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余雅南受到诫勉处理。
花湖街道大码头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戴霄,虚报套取防疫志愿者补助问题。 2020年4月,戴霄通过虚增防疫志愿者人数的方式,套取花湖街道防疫志愿者补助48200元,用于支付社区防疫物资和志愿者劳务费用。2021年6月,戴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石港区纪委监委认为,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全区部分党员干部仍存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认识不清、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希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保持警醒,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法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同时, 黄石港区纪委监委将于两节期间持续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采取明察暗访及专项监督检查方式,重点查处上述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




编辑丨 胡 颖
来源 | 黄石发布
审核丨李 娜
监制丨 吕旭辉
出品丨黄石日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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