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由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的《黄石市林长制季度考核方案(试行)》已经印发,《方案》明确聚焦11个方面的工作,形成可量化、宜量化指标,对各县(市、区)、新港园区的林长制开展情况实行季度考核。
《方案》主要考核评分内容涉及县级林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林长巡林、解决重难点问题、林长会议、创新机制、信息报送、森林督查、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11类工作。考核方式采取日常台账资料报送与实地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每年4月、7月、10月、次年1月上旬对上一季度林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市林长制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后通报季度考评结果。其中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季度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进行,每季度的平均分数将作为全年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