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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新建住宅小区需按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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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18:37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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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长江网讯(记者高喜明 通讯员李玉) 8月15日,记者从2024年黄石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获悉,为防范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黄石已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占非机动车配建泊位比例不低于50%,充电装置数量不应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泊位的30%。

  发布会现场。通讯员李玉 摄

  黄石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的重要部署,围绕“全链条”,聚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回收、改装等6个环节,力争通过2年整治,在2025年底前,基本构建责任明确、管控有力、标本兼治的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车安全风险。

  据介绍,根据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应符合下列五项标准:(1)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2)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3)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V;(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5)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根据《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黄石在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设置有办牌点,市民可在购车时同步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车牌。电动自行车不得有加装阳篷、更换电池加大动力等非法改装行为。

  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生产销售等市场乱象,黄石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316家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维修等经营单位开展了全覆盖摸底排查并分类建立了监管台账,现场检查仓储、销售、维修等经营单位921家次,抽检产品42批次,立案查办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29件,公开典型案例18起。同时,举办监管人员及经营主体培训16场,约谈经销门店及电商平台经营者132家。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初步遏制。

  公安、住更、应急、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已集中开展联合行动4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528家,维修网点190家,处理查获非法改装车辆924台,办理违法案件745起,查处了1家违法组装蓄电池的黑作坊。开展了住宅小区架空层清查行动,累计检查住宅小区架空层341处,其中不符合停放充电条件的有86处,已被列入黑名单进行分级管理。

  针对小区电动车入楼入户、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问题。黄石市住更局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城区开展电动车隐患排查,督促物业企业针对电动车“违停违充”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上报义务。今年以来,全市物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579次,下达整改通知313份,物业企业整改问题507个。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黄石出台了管理规定,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占非机动车配建泊位比例不低于50%,充电装置数量不应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泊位的30%。在项目选址和编制规划条件阶段,将电动自行车配建要求纳入规划指标;在土地供应阶段,将配建要求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协议书;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将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指标、停放充电场所布局及充电控制设施和配建比例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在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阶段,对未按配建要求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项目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同时,鼓励已建住宅小区、商业和公建项目,在符合安全的前提,合理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支持利用公共空间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既有小区用地紧张,无电源条件的,可按复合利用、功能兼容的原则在小区周边合理利用公共空间、零星用地设置停放场所,不改变公共空间属性的,无需办理规划手续。今年4月以来,黄石市住宅小区新增充电端口3634个。

  黄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程雄鹰表示,黄石市将持续规范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秩序,对非法销售、非法改装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扎实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架空层使用管理专项清查行动,摸清底数、辨识风险、强化管理,加强停放场所、充电设施配建,切实解决违规停放充电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换电模式”,制定计划在全市推广试行,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

  (值班总编辑 蔡早勤 值班主任 高喜明 值班编辑 代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