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按照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要求,至2024年底,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率需达80%以上。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加速推进相关工作,截至上月底全市按程序累计完成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362个,销号率达71.4%。
今年以来,市政府多次对排污口验收销号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市、区)迅速行动,统筹辖区小流域治理、河湖长制、城市更新、水利防洪设施建设等项目工程,并通过现场调研、整治“回头看”、现场巡查等多形式督导工作进度,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市先后印发《黄石市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实施办法》《关于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和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范围,压实工作责任,指导全市各地逐一明确各排污口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市纪委监委对部门重点排污口整治工作现场调研监督。市生态环境、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动对接相关县(市、区),现场分析排污口整治现状,实行预验收工作模式,现场完成问题整改30余个,完善排污口“一口一档”等台账资料70余份,通过上下联动精准识别问题,立行立改提升了整治质效和验收效率。
我市还制定了排污口分类监测、整治、销号工作清单,实行一张清单搞调度。对进度落后、工作质量不高的县(市、区),针对性开展工作帮扶,指导制定问题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定期督办落实。目前,省级反馈的9个问题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溯源整治,完成率100%。对10个重点一级入江排污口全部安装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提高问题发现与溯源排查效率。(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