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讯(记者高喜明 通讯员熊静怡) “太感谢你们了,幸亏你们及时赶到处置,不然后果不堪设想。”11月29日,阳新县兴国镇马蹄湖社区的山林里一处灌木丛着火,浓烟滚滚,起火位置植被茂密,阳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民警火速联合县消防救援部门及当地居民开展灭火行动,火势扑灭后,居民紧紧握着民警的手表示感谢。
黄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民警在大众山开展森林防火巡查。通讯员胡向荣 摄
秋冬天干物燥,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分级负责,层层督导”和“突出重点,因险施策”的原则,黄石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同时,黄石市公安局组建督察组,对全市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城区公安分局工作落实情况。各分县(市)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辖区公安机关开展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全市山场、林场等30余个森林火灾高发区。民辅警深入辖区,采取“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各山(林)场森林防火巡护队伍建设、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火源防控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整改。
森林防灭火具有长期性、季节性、突发性等自然属性,黄石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及相关情况,强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迅速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报送渠道畅通。同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发放防火宣传单、张贴标语、面对面讲解及建立居民微信群等方式,全方面多角度提醒辖区群众注意用电用火安全,提升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当前是全市森林防灭戒严期,在戒严期内,戒严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我们将迅速行动,切实履职,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黄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余新蕲介绍,该支队将合理安排时间,科学调度警力,认真检查,严肃督办,把预防和控制人为火灾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风险,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
(值班总编辑 蔡早勤 值班主任 熊展平 值班编辑 代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