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减少窨井盖安全隐患,提升城市道路平整度和舒适度,市城管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黄石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即日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据了解,我市的窨井盖数量庞大,安全隐患、扰民等问题普遍存在。同时,窨井盖日常管理存在缺位现象,既有部分窨井盖权责不清、“共井”管养职责不明、窨井盖标识欠缺、问题处置效率偏低、施工联动机制不完善等管理问题,又有设施质量参差不齐、井盖与路面高差明显、井周破损等安全隐患,亟需厘清各部门(单位)监管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处罚措施。
现实中,部分窨井盖设施建设在机动车通行道路上,因常年被机动车碾压而易损坏,既产生噪声扰民,又留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窨井盖设施由不同部门或行业负责建设,存在质量参差、施工技术标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此,《规定》明确在规划和建设窨井盖时,尽量设置在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内不易被车辆碾压的位置;在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外,进一步提出了窨井盖与地面保持平顺,机动车道上井盖材质、功能、安装防坠网、标明信息等要求。
《规定》中还对公共区域窨井盖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明确,权属单位发现或接到窨井盖沉降、缺失、损坏而存在安全隐患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及时实施修复工作,施工时同步通知辖区道路管理部门和交管部门,相关占挖等行政审批手续应在施工开始后24小时内补办;权属单位未能及时进行修复问题井盖的,可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依法进行查处。
市民可扫描文后二维码查看《规定》原文,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25年4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信件等方式反馈。电子邮箱:94709524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黄石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意见反馈”;信函寄至: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4栋(邮编43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黄石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意见反馈”。(记者 丁欢)
编辑 吉星